刚想到这里,一旁桌子上的手机突然响起,洛染斜斜靠在一旁的柜子上,一手拿过手机,瞥了眼来电人,举起来放在耳边,随意地开口:
“嗯?”
她声音是那种御姐音,透着一股子懒散,放慢点音调,能酥到人骨子里去,她的粉丝最爱她这嗓音,每每演唱会的开场白,都能引起一阵狼嚎。
“我的小祖宗啊,你起床了没?上次你可是答应我,今天一定会去拍这个广告的,小祖宗,我保证!只有一条广告!只需要一天时间,你准备好了吗?我马上到你楼下了。”
她的经纪人在电话那边噼里啪啦地说了一通,洛染撇了撇嘴,将电话拿远了一些,等她说完才又放回耳边,洛染瞧着镜子中比带着晨露的玫瑰花还要娇艳的人儿,红唇勾起一抹笑,漫不经心地说道:
“广告我可以拍,但是我有个条件。”
经纪人一喜,连连点头答应,只要她愿意拍广告,别说一个条件,就是千百个,她都答应呀!要知道,她的一支广告费最少也过千万,有点诚意的,在这基础上,翻个倍都是可以的,又因为她从不接代言,价格更是一直往上涨,总的来说,洛染就是他们整个公司的宝贝疙瘩。
“行行行,你说!”
洛染眼中似有丝狡黠,掷地有声地吐出几个字:
“我要拍戏!”
也不管那边被这句话炸得头昏眼花的经纪人的想法,话一说完,她轻挑着慵懒的笑,就挂了电话。
作者有话要说:娱乐圈,娱乐圈,那个啥,就是女主很挣钱,也许有bug,不要在意啊(例如广告费啥啥的)
第70章
偌大的客厅,洛染坐在桌子旁边,悠哉悠哉地吃着早点,一身大牌套装穿在她身上,将那两条腿衬得又长又细,不安分地左右乱晃,一支筷子插着一个水晶包,不羁却藏着一丝优雅地吃着,时不时瞥一眼面前喋喋不休的经纪人。
经纪人说了将近半个小时,看洛染仿佛没事人一般吃着早点,泄了一口气,垂着头丧着气问她:
“小祖宗,你要是想拍戏,也不是不行,我给你弄两个剧本玩玩就是,你为什么一定要《朝阳》啊?”
当然是因为男女主在那里呀,洛染舌尖舔了舔嘴角的汤汁,眯着眼睛,似懒散的猫儿一样,不容置喙地开口:
“不,我就要《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