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了,谢谢。”他板着脸把青年推出了门外,自己再次环顾这个邋遢的小窝,想了想,忍不住动手打扫起来。既然他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还是要弄干净点的好。
这一弄就弄了三四个小时,门被敲响了,他终于从稍微干净点的狗窝里抬起头来,去开了门,发现外面站着的还是那个青年。
……嗯,牙真白。他想。
“就知道你还没收拾!”青年一把把他过来:“时间快来不及了!”
见对方如此热情,钟默也没什么办法,只好上去换了那身衣裳,在对方嫌弃的眼神里咳了一声:“你说的,时间来不及了。”
“快走。”青年无奈,拉着他走了。
青年名叫明书,是个木匠的儿子,帮父亲经营一家小店。钟默觉得,就看今天明书这样有时间缠着他,他家生意肯定不怎么样。
两人来了舞会,坐在酒台边上,钟默四处看看,终于发现明书这样缠着他的原因是什么了。那些打扮的漂亮的女孩们居然一个看过来的都没有,大多只是扫过来一眼,然后就移开了视线。
“他是不是告诉你这里有很多女孩都对你感兴趣?”台旁边的服务生问他:“什么芳芳丽丽?”
钟默点点头,明书想制止服务生说话,对方却不屈不挠道:“这样的相亲晚会,大部分人都能找到伴,除了明书……毕竟谁会考虑一个什么都会搞砸的人结婚呢?”
钟默:“……”
明书道:“我还是有优点的……”
“对,脸皮厚。”服务生吐了个槽,走了。
“你不会走的是?”
看着明书可怜巴巴的样子,钟默实在是无语了:“不走。”
“那就好。”明书说:“这样我就不是被剩下的那个了……”
钟默忍了又忍:“那你来干嘛?”
“万一呢?”明书道:“万一我能找到女朋友呢?”
钟默:“……”行,和谁打探消息不是打探消息。这个土著说话热情一点,说不定还能多知道点呢。
于是这一晚上,他俩就聊上了。钟默终于知道自己在哪里了,说知道也不准确,因为这个地名他从没听说过,他现在的身份是小镇上的猎人,单身,独居,几年前搬来的,非常沉默寡言,和谁也不熟悉,除了明书这个自来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