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歌抬头望向殿外高高升起的月亮道,“明日会是一个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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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歌准备了几日,打点妥当,便背起包袱独自上路。这云清宗的地虽然不若一个小国大,但是也有几座城池的地界,而这西骊山正巧在苍龙国和云清宗的交界处,所以前往西骊山,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凌歌骑着叶清风送与她的一匹上好千里马,快马加鞭,走了一天**,才行了三分之二的路程。这日,凌歌牵着马到河边饮水,她一路奔波,神色疲累,不觉走到一棵粗壮的老树下假寐,休息片刻。
闭眸间,凌歌听到嘶鸣的马声,她急忙起身查看,方才在水边饮水的枣红马竟然不见了。她转念一想,枣红马方才一声嘶鸣,她就起身查看。这偷马的小贼就算是速度再快,也不至于转瞬消失于眼前,定是隐身于某个地方。
凌歌屏气凝神,用神识探查,不远处的草丛里有一个陌生人的气息。凌歌小心翼翼的放轻脚步,走到树影重重的灌木丛,手中凝出飘雪剑,眸色一凛,快如闪电的出手。
凌歌冷声笑道:“好你个小贼,偷东西偷到我头上来了。”
藏身于树丛中的小贼,脖子上蓦地一凉,锋利的剑身只差一毫米就会隔断他的动脉。他心中一惊,立即举起双手,慢慢的从草丛里起身。
凌歌快速打量了他一眼,这小贼的行为虽然令人不耻,长的倒是标致,一身粗布麻衣也没有掩盖住俊秀挺拔的一张脸,看模样也就约莫十五六岁。只不过眉宇间倒有几分似曾相识,仿若是在哪里见过,却又一时想不起来。
他望向凌歌,眸色一惊,没想到这马的主人竟是一个如此美若天仙的姑娘。
这小马贼,不觉神色一松,随即一脸嬉笑道:“姑娘有话好好说,何必舞刀弄枪?再说了,我好生在这草丛里,可是爱招姑娘什么事了?”
“偷了东西还想不认?我可没有这么好的性子,任你戏耍。”
小贼撇了撇脖子,稍稍利剑远了一点,他脸皮极厚道:“哎,姑娘,话不能这么说,我方才也是看到这马独自在河边饮水,还以为是匹野马,便想顺手牵来骑骑,没成想这马的主人竟然是一位如此貌美如花的姑娘,早知如此,就是姑娘送给我,我也不能收啊。”
凌歌冷然一笑,飘雪剑又近了一分,紧紧贴着这小贼的脖子,“你这小贼死到临头了,还有心情说笑?不若我送你一程,你去和阎王爷说去。”
小贼神色一紧,立即害怕道:“姑娘饶命,我错了还不成吗?您就大人有大量,饶过小人吧,我把马完好的还给你便是了,一个姑娘家家的,没事喊打喊杀,着实不好。”
“你倒是教训起我来了,为什么要偷我的马?”
小贼卖关子道:“这说来话长,言简意赅就是我要去百里镇一趟。”
第451章 狗皮膏药
百里镇?凌歌倒是听叶清风听起过,这百里镇正是西骊山山脚下的镇,倒真是巧,只是不知道这小贼去百里镇做什么,说不定能打探出一二。
“那你到百里镇去做什么?”
小贼的脸刷的变得通红,他支支吾吾的扭捏着身子,“这实在是不好意思说出口,姑娘不会是看上我了吧?如此关心我的行程?”
凌歌又将剑靠近了他的脖子一分,“刀剑无眼,我可怕我失了手。”
小贼面色一白,使劲撇了撇头,“你说你这姑娘家家的,就不能好生和别人说句话。我说还不成吗?我要去百里镇娶媳妇。”
“娶媳妇?”凌歌得到这个啼笑皆非的答案,一时无语,“你娶你的媳妇,偷我的马做什么?”“我先前骑的马和行李物品,都被强盗抢走了!我走路又走累了,瞧好看到一匹马在河边饮水,不正好顺手牵羊,快点赶到百里镇吗?”他啧啧嘴,将头偏了偏,害怕道:“我说的可都是实话,姑娘还不快把你的剑拿走,我可怕这锐利的剑在我脖子上抹上一刀,划伤我的皮肤,到时候我媳妇不要我了,姑娘你可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