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之南的眼里,凌崇是他要攻略的对象,所以做什么他都觉得理所当然,没有什么好矫情的。
但在凌崇的眼里
他其实一直把郑之南当成儿子似的养着,最初他没想那么多,只是想将他从深火热中救出来,后来看他瘦削的身形,求知若渴的神情,这种心情才开始渐渐具体化。
凌崇教他读书写字,看他将歪歪扭扭的字写得越来越规整,认识的字也越来越多,就像是在玩一个通关游戏一样,变成了一件有趣的事情,看他拨高,看他的脸色终于变得红润健康,眼神也越来越自信,支持他大刀阔斧地干自己想干的事情,当他的靠山,帮他教训郑家的人。
之前睡一起是方便照顾骨折的郑之南,现在他腿脚好了,加上今晚的事情,凌崇准备把东次间收拾出来,以后他睡东次间,郑之南睡在西次间。
之前凌崇没去想过这个问题,他一个人的时候,生活过的比较糙,属于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没有去想那么细致的问题。
今晚上,郑之南主动靠近他,让他彻底的把养儿子的心思给具体细致化了。
除了他变得更好了以外,凌崇还觉得自己年纪比他大太多,看到他在弄郑裕时露出的小兽一般的神情,就有种想要给他顺毛的感觉。
凌崇的心思类似于,把郑之南当成了一个小辈,看着他从懵懂变得成熟,有种成就感。
凌崇没往情爱上想,郑之南的好感度是绝对无法无法增加一分一毫的,因为本身就长歪了。
郑之南心里急,但也得表面上先稳住。
他到现在怎么也没想到凌崇把他娶回家,竟然养媳妇养着养着,养成了儿子。
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寻思来寻思去,怎么都没寻思到这个死角里去。
第二天,眼窝发青起来做饭,发现凌崇起的更早,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凌崇做饭。
他们俩类似于分工合作,今天你做饭,明天我做饭,做饭的人那天不用刷碗,轮换着来。
凌崇做饭的时候,郑之南没有去帮忙,而是围着房子跑步,锻炼身体。
等跑完步,打了一套凌崇教他的拳,洗完澡换好衣服才进厨房帮忙端东西。
餐桌上有早上现摘的西红柿,还有茄子,加了牛肉烩在一起,又鲜又爽口,一点也不油腻,除了西红柿和茄子还有其他村里人没见过的,也就认识这些的郑之南敢吃,其他人见都没见过,见过的人也只说这是观赏用的,不是用来吃的番果。
这些东西都是郑之南每次和凌崇去镇上的时候在集市里收集来的,有些种出来不是能吃的,就扒掉种别的,种出来是认识的,那简直是大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