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丁丁突然听见花间诩叹了一声气:“殿下,你也感觉这里生活条件还是太差了吧?”
闻言,花间诩诧异地转过头:“你在说什么,这里是天堂啊。”
沙丁丁脑门疯狂冒问号:“那您刚才叹什么气?”
说到这个,花间诩又忍不住想叹气了,摇了摇头:“我只可惜他们没有早点遇到我,不然这里的艺术水平能上升一个档次。”
沙丁丁听不懂,但沙丁丁大为震撼。
倒是听了全程的坦桑忍不住冷笑:“夫人你一个人族,对艺术还有见解?”
花间诩谦虚道:“不敢不敢,只是有些感兴趣。”
呵,也是。坦桑把花间诩的谦虚当成了心虚,心里多了一点的轻视。
人族哪哪都好,就是审美实在不上什么档次,在兽族眼里,自身的强大和对美的追求同等重要,一个没有审美的兽人,跟杀妻卖子的人渣一样令人厌恶。
这也是兽族对人族抱着矛盾态度的原因,他们既欣赏人族宠物式的可爱,又嫌恶人族那令人费解的怪异审美。
不过眼前这个人类,倒和坦桑见过的不太一样。
坦桑用毫不掩饰的目光肆意打量着花间诩,这个人类很美,让他想起了小时候第一次越过云崖时,在绝壁上看到那朵凌霄花。
对方的装扮应该是为了讨好兽族刻意打扮的,不得不说,他讨好地非常到位,相信不管什么兽人看到他都会赞叹一句。
不过人类终究只是人类,没有自身的艺术修养,想要把这种绝色一直维持下去可是很难的。
这么一想,坦桑看花间诩的眼神便淡了很多,像是在看随时都会枯萎的夜昙。
花间诩注意到坦桑看他眼神的变化,不禁笑了起来。
艺术包容又霸道,它可以容纳万物,又可以将万物都变成创作者个人思想的表达。
花间诩之所以对兽族一见钟情,就是有那么一部分原因,他从坦桑眼中看到了艺术者特有的犀利与自我,而这种艺术者的特质,每个兽人都有。
所以他才说,这里是天堂。
他喜欢那种眼神,因为他也是这样的人。
走过木桥,便真正进入了聚落。
周围的目光一下子多了起来,像在什么好玩的新奇货品,那些行走的兽人接连被吸引,把他们层层包围起来。
【看,是人类!】
“殿下,有人摸我!”沙丁丁脸上被一只带着鳞片的冰手摸了一把,鸡皮疙瘩掉一地,几乎要跳起来,引得周围兽人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