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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他妈抑扬顿挫的用上了美声唱法。

这个畜牲。

(八十六)

唱完以后,我俩刚好跑完十圈,准备归位。

他意犹未尽的说:“早知道我这么有天赋,我就去学音乐了。”

(八十七)

我说行,然后继续说:“那明天你录个歌,我发到微博上,保证你立刻扬名立万。”

结果他认真的思索了片刻,还真说了个好。

我说:“好你妈,滚!”

(八十八)

他笑着冲我扬了扬手,便头也不回地跑回了自己班。

(八十九)

但我做梦也没想到的是,这场景被班上几个女生看见了。

她们叽叽喳喳地围了我一圈,七嘴八舌的说:“林明庭,你怎么和那个魔修在一起?”

我反问:“魔修?什么魔修?”

这又是个啥奇奇怪怪的设定?

“就是宋溯光啊。”

(九十)

宋溯光就是刚刚跑过来找我玩的那个死党。

我还能说什么呢?

宋溯光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体育生啊,为什么要拿这样的名词来替代他。

(九十一)

这样显得他逼格好高哦。

我竟然该死的还觉得有点羡慕。

(九十二)

后来,我又仔细地想了想,发现并不能将宋溯光单纯的形容为普普通通的体育生。

他还特别能吃。

(九十三)

由于这个小插曲,我才隐晦的在这群女生嘴里得知,这个世界的一些常识性知识。

例如,所有的体育生以及美术生和音乐生其实都可以归类为魔修。

但在这里面,体育生系的魔修是最不招惹的。

“因为他们力气很大,打人很痛。”

……这是个什么格式的废话?

那个多嘴的女生还特地说了一句:“所以,林明庭,你下次离宋溯光远点,我上次还看见他胳膊上有兽纹,好危险的。”

(九十四)

我心想,兽什么纹,他那就是普通的一次性纹身贴,为了耍酷装逼才贴的,一天换个花色,可骚包了。

而且上个学期,他还被政教处的老师发现了他手臂上小猪佩奇,被逼着去厕所拿酒精洗掉了。

(九十五)

但我并不能告诉她们,毕竟要是我说出去了这件丢脸事,那被宋溯光知道了,他肯定吃不了让我兜着走,要知道他打人是真的很痛。

所以我说:“让我离他远点?那是谁开学前问我要他的联系方式的?”

瞬间,围着我的女生里头,十有二三的都变了脸色。

这帮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嘴上说着不要嘛,个个私底下找我要宋溯光的联系方式。

呵。

更别提,之前贴吧投票,这帮女生投的新晋校草竟然差点是他。

(九十六)

之所以是差点,是因为我看见我和他仅有十票的差距,但当时系统还有十分钟就截止了。

我见大势已去,已经无力回天,所以就动用了小吧主的特权那个帖子给删了。

没办法,鲁迅有云,花痴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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