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书店的事情,我是参考了我爸的经历。我爸当年就开过租书店,据他说,电话亭当时特别挣钱。然后他开租书店的时候,确实有流氓地痞来滋事。我爸就与他们打了一架,结果打完还交了朋友。
我看你们有想要看沈凌交女朋友的,你们看这样好不好,我写完以后,写两章番外,就写交女朋友结婚生子什么的。你们觉得怎么样,不想看的可以略过。
第98章
沈凌第三次踏入大学的大门,唯一与前两次不一样的是,他现在住的是男生宿舍。
对一个曾经是女生的他来说,每天早晨一睁眼就能看到好多男生在自己面前晃悠,说实话,这感觉真难以形容。
沈凌他们宿舍一共有六个男生,其中一个男生长得特别帅,比孟浩要帅的多,是当之无愧的校草。
这个校草不知是不是从小被女生追捧的原因,人呢,特别花心,但他又不喜欢太过花痴的女生,经常在宿舍里抱怨那些对他太多热情的女生。他的女朋友多是他自己主动追来的,都是那种长得不错,又有大长腿、小蛮腰之类的女生。
除开这个校草一个月换一个女朋友外,他们宿舍的其他男生就比较不受人关注一些,他们私底下一边吐槽班上的女生多么矫情多么世俗,一边又找各种机会在女生面前刷存在感。
沈凌则游离于两者之外,以他的条件,只要他肯追,还是能追上班里的女生的。但他从没动过心思,也不和宿舍的其他男生聊班里的女生哪个好看哪个长得一般。
沈凌现在不找什么商机了,他觉得还是从自身的长处入手,这样比较容易挣到钱。所以他现在就在张罗开一家古风店,不仅卖那种手工缝制的旗袍,还卖汉服。
沈凌忙活古风店的时候,不忘叫上林芳。他一直觉得林芳有做财务总监的天赋,所以高考后等分数出来他便建议林芳考相关的会计专业。林芳听了他的话,果真选择了会计专业,学校就在他们大学附近。
沈凌为了林芳能专心念书,索性将租书店转让出去,只留下电话亭。反正租书店再过一两年就会被淘汰,还不如趁早转让出去,也能得一笔转让费。
他经常同林芳进进出出,宿舍里的人便认为他们是一对,沈凌懒得辩解,随他们说去吧!
这几年,沈凌差不多攒了十几万,干脆直接买了一个店铺,将来就算是旗袍店开不下去,以后也能靠着地皮升值。
店铺装修的时候,沈凌就趁着这段时间缝制旗袍,他这次不敢再拿空间里的珍珠在上面做点缀了,万一系统罚他的积分就惨了。
不过旗袍上面虽没有珍珠水钻做点缀,但是单凭沈凌的手艺,旗袍看上去也很漂亮。沈凌缝制的旗袍几乎都是属于古雅风格的那种,上面的图案多是以花鸟为主。
而在汉服上,他花费的心思更多,比着空间内自己曾经穿过的衣裙,完全复制下来或稍微加以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