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凌进去以后,郑铭先看了几眼他带来的兰花,细细品鉴了一番,才与他说起二月份的县试来。
郑铭道:我估摸着这次县试差不多有三百多名考生,你可有信心给我拿个案首回来
沈凌微微一愣,继而道:实话告诉先生,学生还从未有过这样的念头,能够榜上有名就已经不错了。
郑铭不悦的看了他一眼:什么叫榜上有名,你在我这里学了这么长时间,若只是榜上有名,那我该羞死了。然后又道,回去好好温习功课,若是这次县试拿不回来一个案首,以后也不用再跟着我读书了。说完便拂袖而走。
第27章
自那日郑铭说了让他考个案首回来的那话后,沈凌就觉有了压力。虽然他也知道若是自己就是考不回来案首,郑铭也会继续教他,但终归还是不一样的。也许郑铭从此就不再对他抱有希望,这是沈凌所不希望的。
沈凌从第一天听郑铭讲课就知道,这是一位极难得的先生。不仅是进士出身,而且又会教学生。有这样的先生,他绝对可以在科举的路上走的更远。
如果说之前沈凌是为了积分而努力考取功名,那么现在在他学习了这么长时间后,他忽然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喜欢上了古代的科举考试。也许是因为他本身就喜欢古文,也许是因为郑铭的一步步引导,总之他很享受这样的过程。
他觉得如果可以的话,他可以这么一直考下去。
抱着这样的心态,沈凌天天读书到深夜。就是大年三十,外面鞭炮声不断的时候,他也在书房里念书。
正月初一那天,郑棠带着新婚的妻子来给黄氏拜年,沈凌这才见到了那位爱俏的胡氏。
和兰珠说的差不多,这位胡氏生得并不算很美,椭圆脸,细眉细眼,脸颊上一边一个酒窝,论姿色只能算是中等。她唯一的优势就是会打扮,寻常的衣裳穿在她身上就是有一种特别的气质。这个是沈凌不能不承认的。
胡氏去找兰珠说话后,沈凌将郑棠让进了书房。
两人说了几句寒暄话,郑棠就告诉沈凌,之前出的那本题集在邻县卖的很好,年前已经挣了几十两银子,年后估计会挣得更多。郑棠这次来便将沈凌应得的十几两银子送了来。
沈凌收下银子后,两人便出去结伴给族里的长辈们拜年。
初一在外面跑了一天,初二又带着兰珠回了娘家。之后的几天不是串亲戚就是接待串门来的客人,直到初七那天,来家里拜年和串门的人才渐渐少了,沈凌这才有了空暇时间念书做文章。
正月十六族学开课,只是上了没几天,便到了县试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