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2)

“还有藏衣柜的。”

……

于胧并没有着急去割猪草,而是藏在暗处,远程观望着张学雷的行动。

以她对张学雷这熊孩子的了解,他肯定会去偷的,不过在他进去偷钱之前,要给他一些指引,不能让他在房里乱翻找,引出太大的动静,那样就达不到她要的效果了。

于胧从后门偷偷溜进了家里,她出门前,特地留的门。

她躲在后院悄悄关注着前屋的动静,堂屋前院都没人的时候,她蹑手蹑脚走进了房间,然后将藏在砖后的镯子取了出来,又把两块钱和自己刚刚在外面编的藤镯给塞了回去。

为怕张学雷找不到钱放的地方,她把砖只塞回去了一半,砖缝里露出一点红绸布出来,还怕张学雷眼瞎不保险,她又忍痛在地上放了一分钱,周家给的两毛钱里,总共是二十张一分的。

做完这些后,她又悄悄地溜了出去。

张学雷年纪不大,但对于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却仿佛无师自通一般,知道既然是偷就不能被人发现。

回家后,他发现只有江静在厨房里面,家里也没其他人,他一溜烟地跑进了张秀儿的房间。

房间的锁是坏的,从外面锁不了,只能从里面关上。

屋子里的家具很少,只有一张木床,和一个漆黑的用来放棉被的大柜子。

张学雷在床上翻了半天,枕头底下,被子里面。忽然他眼尖地在床角发现了一分钱,他眼前一亮,直接跳到床角,把一分钱捡了起来。

不过他发现,墙面有块砖是突出来的,还露出了一点红布。

狗.日的以为把钱藏在转砖头里他就发现不了,他嘿嘿笑了起来,直接把砖扯了出来,果然就看到红布里的藤镯子和两块钱。

拿了钱还,藤镯子也捎带一起拿着玩,张学雷把砖头又塞了回去,还把被他翻乱的被子整理了一下,然后快乐地跑出去了。

于胧在张学雷跑出去后,又回来检查了一遍,看他有没有把钱拿走,看到砖头内已经空了,她咧嘴笑了起来。不知道又想到了什么,于胧又拿出一分钱放在了枕头下面。

是非之地不宜久留,于胧又小心地退了出去。

然后拿着篮子,向后山走去,为了掩人耳目,猪草还是要割的,而且她得尽快找个没人的地方把空间的事搞定,省得夜长梦多。

于胧在割猪草的时候碰到了几个人,其中一人对她喊道:“胖子,张秀儿在家吗?”

她穿越过来就继承了原身的记忆,所以认得眼前这人,是张秀儿的塑料姐妹花张英,同时也是书里下场比于胧还惨的恶毒女配。

张英是张秀儿私奔对象张大海的妹妹,就是她撺掇张秀儿和她哥逃婚,是个嘴碎又喜欢占便宜的女人。

而且她手脚不怎么干净,以前于胧丢过好几样东西,都是被张英拿走的,不过原身性格怯懦,丢了东西也不敢声张。

“我姐给我爸送饭去了,应该很快就回来了”,拿到镯子,于胧心情不错,所以也没打算跟张英多计较,而且张英可是她的另一道保险杠。

张英也没多理于胧,割完猪草后就匆匆下山。昨天张秀儿定亲,可能收了不少好东西,她准备过去打点秋风。

于胧心情不错,弯下腰用镰刀割着地上的猪草,她割得比别人慢多了,很多手脚麻利的一会就割了一篮子回家了,于胧却把一上午耗在这里,累得气喘吁吁,看着篮子里的猪草满了,于胧才准备离开。

不过她没有立即回家,而是在山里找了个四下无人的地方,将镯子拿了出来。阳光下,玉镯呈现出一种莹润的光泽,看上去质地不错。

昨天,定亲礼上,周家人说这个镯子是周家传给媳妇的传家宝,让张秀儿要好好保管,也不知道周家人听说张秀儿把镯子弄丢后,会是一种什么反应。

于胧伸出一只白胖的手指,深吸了一口气后用镰刀在手上割了个口子。一滴血珠被她从伤口挤出来,于胧把血抹在了镯子上。

半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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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过去了,她脸上的笑容渐渐僵硬,她滴在镯子上的那滴血已经干涸,没有任何渗透的痕迹,更别说还有其他反应。

什么情况?难道是她滴得血不够?

想到这里,她又下了狠心,把刚刚那个口子割得大一点,这回不用她挤,就有鲜血不断涌出。因为疼痛和失血,她本来就不怎么好的身体,看着有些惨白。

又半个小时过去了,于胧快哭了。别告诉她,她费心弄到的玉镯只是个普通的破镯子。

于胧不信邪,她仔细回想着书里的细节,看自己是不是遗漏了什么细节。

张秀儿是怎么开启随身空间的,好像是周邦国的假期到头,要回部队,张秀儿拆了自己的一件毛衣,织了条围巾给周邦国送过去。

那时候周邦国在家里砍柴,伤到了小腿,流了不少血,张秀儿帮他处理伤口的时候,不小心把血滴沾在了手镯上,然后才开启了随身空间。

难道只有周邦国的血有用,还是周家人的血都可以,于胧在心里猜测,到时候可以实验一下。

因为一时半会开启不了空间,镯子放在身上也不安全,张秀儿要是真发起疯来在她身上翻找镯子,那岂不是自投罗网。

出于谨慎,她找了张比较宽大的树叶把镯子包了起来,然后挖了个坑埋了进去,再做了个标记。

为了伪造不在场证据,于胧也不着急回去,她又意思意思地在山上摘起了金银花,这东西晒干了可以拿到镇上去换钱的。

如今改革开放,分田到户,没以前管得那么严格,大家赚钱的门路也多了,山里头的宝贝还是很多的。

像是金银花,知了褪的壳,都是有入药价值的,这些于胧以前是不知道的,还是接收了原主的记忆后,才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她从未接触过的农村生活。

张英把猪草放回家以后,就跑去了张秀儿家,此时张秀儿正围在水井旁边舀水。看到张英的时候,张秀儿眸光一闪,眼底生出了几分明显的怨毒。

上辈子,她将张英视作最好的朋友,如果不是她一直在自己耳边念着周邦国怎么差劲,她要是嫁给了毁容的男人,绝对会受全村人的耻笑,还说周邦国一脸凶相,肯定喜欢打老婆。

她上辈子受了蛊惑,先入为主越看周邦国越不顺眼,最后干脆和张大海私奔去了沿海地区。

张大海这人面皮有几分出色,和她又是小学同学,可以说是一起长大的。她前世也是被张大海外表蒙蔽,眼瞎觉得他好,一直跟在他身后转。

可张大海好吃懒做,平时除了喝酒赌牌什么事都不做,全靠她养活,她赚的都不够他花。

她私奔后不久,张英也过来了,说是打工,进了工厂几天就说太累干不下去,然后跟她哥一样在她那里张嘴等她养活。

最让她痛恨的是他们兄妹两嫌她赚的少,联手把她卖到别的男人的床上,后来她干脆自暴自弃做起了皮肉生意。张英看她躺着赚钱,那么舒服,也开始在夜总当起了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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