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她心不在焉的抬手,抹了下唇角。
就那么一舔,血的味道仍残存着,彷佛是华听风的气息氤氲不散。
在现实中接过的吻,似乎都比不上这次震憾。她活得谨慎,学生时期也没跟动真格的混混谈过对象,也不会对性格偏执的男性有高于路人的关系艺术作品里的病娇疯子又萌又带感,现实里则不好惹,且长得帅还缺爱的,当中必然大有问题。
如此鲜血淋漓,热情难舍的一个吻,还是头一回。
夕欢回头,对上杜浩歌的视线,抬眉:你不去追他
师弟听风心意已决,自然有他非走不可的理由,我当他是朋友,尊重他的决定,不会再多过问,
杜浩歌望向漆黑一片的树林,这乌云蔽月的一夜,也愣是被他的气质衬出朗润明月的氛围:不过,如果刚才来得及,自舍一目的事,无论如何我也要拦下来。
连称呼都改了,看来是她小看了他。
但是,以她的喜好,大抵在定人设的时候,也不会定个迂腐的善人出来:你有何看法
人已经走了,在背后议论他不好,我只代表我自己,有我在的地方,只要听风愿意回来,随时有他的位置。
这话她听在耳里,怎么一股哲学气息
嗯,一定是她多心了。
不过,尊重师弟的决定,不过问,不议论,不批评,但情谊尚在,随时等他回来,倒是把他当真兄弟。
这俩都是好少年,夕欢寻思片刻,始终认为帮主武功高强,情商欠奉,杜浩歌和华听风性格里温柔明亮的部份,还有超于常人好修养,不是从娘胎里带来,多半就是被任性的陈贞儿日积月累锻炼出来的。
见她沉默,杜浩歌猜到两人的关系,体贴地不打断她的忧思。
良久,夕欢唇角微微一翘。
走吧,你是来接我回去的吧。
啊嗯。
夕欢问:帮主叫你来的
是的。
他不叫,你就不来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