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名栋端坐在室内,幽黄的灯光笼罩一身,他已经洗漱完毕,穿着一套素黑色的棉麻睡衣裤,极为平淡朴素的一个三十岁加的男人,经年累月习惯性的暗敛起来隐匿在眉目中的锋芒,此时此刻更是了无痕迹,那些年里所有的风起云涌,名利争斗,这一瞬,都销抹为零,化成山涧溪流,归入原野天地间。
沈名栋
摘下了眼镜,拿捏在指尖端上,翻来覆去的反复摩挲,一寸一寸的抚过它精细硬挺的骨架,想要清清楚楚的刻画进心里,入眼却是一片模糊混沌。这真是个奇怪的事,它应该算得上是陪伴在我身侧的最为长久的一件物品,而我却从未曾认认真真的把它看个清楚,它总是安安静静的端架在离眼睛最近的地方,但是我的眼睛始终无法去揣摩它的一丝韵味,明明是这般得咫尺相触,无奈我总是看不清它最为真实的模样。
只得再一次的把镜框戴上,眼前终于又是一片清明。
打开一直携带于身的方形小盒,一枚蓝色的心形宝石戒指,悠然独立在黑色的海绵层中,泛着幽幽的光芒,不刺眼,不张扬,它,已经陪伴了我整整五个年头。蓝色,太过冷绝的颜色,我犹记得当时实在是无法想得通透那么一个小姑娘会那般着迷于这样一种孤傲的色彩,而不是放置在同一处的那一枚更为圆实的更有价值的晶粉色的钻戒,所以觉得这真是一个很有趣意的小姑娘,她的心远比外表来得沉猛。
彼时我与她的感情燃烧得正是时候,看她着眼这一枚“蓝冰”竟是那般得痴迷贪恋,我霎时心神荡漾,豪情澎湃的一句“我会买个你”脱口而出,等到缓过神来彻底想明白了这句话代表的深意,已经来不及了,在那样的一个时刻,我终于切切实实的承认了这个再也避无可避的问题,自己是真的陷进去了,爱情,竟然来得这般迅猛,我措手不及。
五年前那一个七夕夜里,我又独自徘徊在那个城市的“永世”专柜左右,胆怯得无法走近,恰逢一对小年轻托举着刚买到手的斩亮的钻戒进行求婚仪式,必然是成了。我就想,就在这样好的一个时刻,讨得这样好的一个彩头,终于将“蓝冰”捧握进了手掌心里,心头一下一下的跳脱得分外张扬舞爪,我是那般得意气风发,自信满满,终有一天,我会亲手将这一枚戒指套入你的左手无名指上……
时至今时今日,所有的梦,都该清醒过来,它,此刻还是乖乖的躺在我的手掌心上,而你的左手无名指,早已佩戴上了他人的戒指,而且,我应该还要诚心实意的说上一句“恭喜你!”初为人母,会不会很累,但更多的是心满意足的喜悦周身包裹吧,有儿有女,还有那一个珍爱你的男人,都全了,是真的恭喜!
将“蓝冰”拿出,褪去方形小盒,精巧玲珑的一枚戒指,举高平视,“它终究是不该属于你的,太过冷绝,与你并不相配!”放入胸前口袋里,“那就这般,与我生生世世的作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