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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她临终前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

***

活着就像钟表里的齿轮,每天按时按点地起床、上班,最后又回到这张床上。覃斯每日三点一线,活得极为规律。

作为一名生科院科研人员,他早已在研究所出了名。黄金单身汉,颜值高又不近女色,禁欲系的高智商人才,已经列为单身女同事们心目中首选的灵魂伴侣对象。

覃斯,下班要一起参加聚会吗大家都会去的。

不用。

覃斯的拒绝在大家的预料之中。

他习惯性地在超市买了蔬菜水果,拎着袋子回到家里。几年前一场意外,脑子出了点问题,覃斯清醒过后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买一张双人床,家里似乎还有人住过的痕迹。

有女性的洗漱用品、衣物、还有一些小零碎,覃斯独居这么长时间,从来没有清理过一样。

他回到家,凝视着衣架上挂着的晴天娃娃,不由皱起眉头。胸口习惯性地抽痛,让覃斯不明所以。他为此检查过多少遍,总是一无所获。

覃斯躺在床上,不想吃饭,也不想睡觉。

他极力地试图回忆起空白的那段记忆,却想不出是什么。

漫长的寂静,突然,他的身体抽搐了一下。覃斯发出闷哼,痛苦地捂住头,大脑胀得厉害,他一阵头晕目眩,耳旁仿佛有一道悦耳的声音不停响起。

我喜欢你啊。

覃斯!

喂!

他满头大汗,痛到几乎昏迷,还是竭力地去找回某些刻意被封锁的记忆。

忽然,他的身体一僵。

许久沉默后。

躺在床上的男人捂住眼睛,唇角稍显冷漠地抿着。时而像少年一样的执着,时而翘起唇,似笑非笑。

他的低语只有自己能听到。

你不能忘记我。

第34章重生回到拒婚前

阮啾啾托着下巴,沉默不语。面前的男人不仅吃完了三个荷包蛋,还把她煎好的面包片吃得一干二净。他的吃相很从容,但一点儿都不慢,阮啾啾真怕他吃得太多胃疼。

吃好了

嗯。

程隽放下筷子,瞟了一眼她没吃完的荷包蛋,醉翁之意不在酒。

阮啾啾默默抱紧碗,踢了他一脚:洗碗去。

吃完饭就应该好好锻炼才对。

如果说佛系,程隽一定是其中当之无愧的领袖人物。被踢了一脚也没有生气,没有吃饱也不遗憾,他慢吞吞地收拾好碗筷,到厨房去洗碗,乖巧得像个小孩子。

他的听话程度超出阮啾啾的预料。

跟程隽相处几天,阮啾啾深深怀疑他的钱都是从哪儿来的。难道是拆二代还是当小白脸离婚后得来的财产

程隽没有大事几乎闭门不出,如果不是因为他过于死宅,阮啾啾几乎怀疑他是不是被别的富婆包养了。程隽对别人的事情毫无兴趣,丝毫不在乎阮啾啾在家里倒腾些什么,只是每天饭点的时候神出鬼没,偶尔阮啾啾偷吃点儿东西不想分享,他也会幽灵般出现在阮啾啾的身后,眼神幽幽。

阮啾啾:真的很想再踢他一脚。

【今天是徐碧影回到老家的日子。

她望着面容熟悉的大家,眼眶的泪打着转。她还记得当初自己选择悔婚后,他们的眼神是多么的失望。徐碧影不敢回去,从那之后,一直到死,再也没能回到老家一次。】

阮啾啾:旁白君换成成熟一点儿的声音吧。

听着少年音读旁白,总感觉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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