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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实在提不起兴趣让她们挣扎在妻妾斗里。觉得她们有那功夫,不如gān点自己的事业,为自己谋个未来呢。然,我改变不了别人的生活。只能想想自己该gān什么。

思来想去,似乎除了文才和歌舞,我也不会其他了。

歌舞虽然秉承了赵飞燕一代舞后的出神入化,但终究不能公开拿出来卖的,不然跟在秦楚馆就没区别了。

文才换钱嘛,一般书生会帮人抄写书稿,以换得些许银子,但我一来嫌那赚的太少,二来嘛我的字也不是很好。当初武则天就跟我说,书法对于我们这种不以书法为生的人来说,并不十分重要。就像你是一个美女,不管穿什么衣服,都是美女。而书法,只是一件衣服,真正能为她所用的,是我的文才与能力。

最后,我咬着笔杆,决定:还是写文吧!

唐诗宋词元曲,到了明清时代才盛行小说。

我何不开历史先河,在这里写小说来卖?反正,以前寝室里有个在网上写文的女孩,每日似乎过得很充实呢。

好吧,我承认,填充寂寞才是我的初衷。至于赚钱与成名,唔,能有自然更好。

就这样,我下定了写文的决心。

写哪种文呢?

嗯,记得唐代有种唐传奇,短短的,虽然的写得不错,但仍是未免生涩。既然要开先河,就gān脆用白话文写吧。

反正,宋朝已有了纸张,写起来并不难。

至于题材,当然是百合!

虽然我知道,在这个封建的时代,百合文的受众不会多,就连在现代,百合受众都是最少的,更何况是古代。

按无所谓,写文嘛,本就是自己开心就好。如果自己都写得不开心,怎么能写得下去呢?

嗯,百合!

我咬着笔杆,略一沉吟,一个故事就在脑中成了型:某贵府少妇,因为娘家父亲遭贬黜,便被婆家人嫌弃撵了回来,她这才明白,原来男人所谓的恩爱,不过是大难临头的明哲保身。至此,她对男女婚姻不再抱希望,而是跟从小长大的一位姐妹谈起了恋爱嗯,就是这样!

当她跟青梅竹马的小姐妹谈恋爱后,才知道了真正的爱原来这么舒服,这么幸福,然后,她便可以专心写自己的诗了在幸福中,写自己的诗词。

越想越高兴,我当下便铺开稿纸唰唰唰写了起来。

毛笔虽然太大,用起来有些微不方便,但我也是当过上官婉儿的,所以,一天下来,竟写了足足的一章。

我打了个哈欠,满意地将第一章放在桌旁,这才出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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