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戎地天苍野芒,倒将这些汉将熏染得满身野莽之气,煞是英气逼人。
天空中孤雁飞过,消失于原野尽头,更衬了天空廖阔。古骜骑在马上检阅而去,目光从众将身前依次扫过,忽见其中一人身形酷似典不识年少时,只是满脸的青须,瞧不清面目,古骜勒马笑问道:“这可是小男?”
那将领声音洪亮地应道:“末将典彪参见汉王!”
怀歆拍马小步上前,向古骜禀道:“这是臣给他改的名字。如今典彪也是千夫长了,从前乳名用在军中,总归是不合适。”
古骜点了点头:“典彪,好名字。彪,虎文也。书言,‘炳如彪如,尚文昭如。’果如其兄,有悍将之风。”
怀歆道:“典彪,你还不快把最近练的一套新战法,演给汉王看看?”
“是!”
只见典彪走出队列,翻身上马,朝校场中央驰去。怀歆对古骜道:“汉王,这战法是我尚在渔阳时,就一直想改进操练的,戎地这三年,终于得成,还请汉王过目。”说着怀歆退了一步,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古骜点了点头,下了马,走上了校场旁边的高台。典不识、怀歆随之。
俯望而去,宽阔的场地中央,插着一杆径三尺的巨大原木。古骜眯起了眼睛,仔细地瞧了片刻,朝怀歆道:“我还记得,第一次去上郡时,你在家中接待我,我们一起研究骑兵战法,那时候,怀家校场中也有一根原木,被骑兵一劈两段。可当时那木桩较细,径不过寸,堪堪削砍,已是极限。今日我看这木桩如此巨硕,难道也能砍得断?”
怀歆微微一笑:“汉王且看。”
只见典彪抽出了弯刀,喝了一声,拍马一鞭向那原木冲去,眼见手起刀落——刷的一声,那木桩立即被砍成了光滑而平整的两节!
古骜一愣。他如何不知,骑兵对于步兵之强,在于人之勇武、马之彪悍、铸刀术之高超,三者合一。在这茫茫的原野上,一个重甲骑兵用速度带着巨大的身形与力量,对于步兵可以形成几近毁灭的打击。
原以为这已经是草原上能训练出的最强的兵力,可是没有想到,怀歆今日给他展示的,竟然能将已经无可抵挡的骑兵威力,从原本的基础之上,又提高了两倍!
——所以这段粗壮的原木才被如泥般削去。
古骜怔忡之下,终于叹道:“如此悍兵,究竟何以练成?”
怀歆道:“汉王,请看典彪马鞍下马脚踏处。”
古骜一怔,心道骑马脚便悬在空中,哪里有脚踏?一眼望去,只见典彪座下的马鞍上,竟然悬挂了一个踏脚的铁具。怀歆遥指:“汉王看到了罢?就是这一个小小的改动,可以让骑兵盔甲穿更重,所以奔跑起来,力量也越大。如此一来,虎贲、奋武,江衢——全都不会是汉军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