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清歌温声说,情意绵绵。
她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的那天,在漫天的黄沙中,在王城中孤独长大的白帝之女第一次走出了漆黑的王城,她的眼瞳中看到了金黄的沙漠,看到了蜿蜒的沙丘,大地辽阔有以往看起来像蝼蚁一样的驼队在悠悠的驼铃声中行进。
站在风中,她觉得一切都全然不同起来了。
驼队亹亹而来,人们惊讶地看着孤身站在沙漠中蒙着面纱的年轻女孩,她第一次看到凡人的目光,他们的目光里有着很多新奇的东西。
“谁家的小姑娘迷路了?”有人骑着骆驼离开了驼队,低下头看她,“要起黑风了,你的驼队呢?”
她没有说话。
那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你走进了以前眼中的蝼蚁的世界里,你在以前觉得蝼蚁就是蝼蚁,蝼蚁是没有自己的思考的。可是你走进去之后,才发现这个在你眼中那么微不足道的世界,是如此地复杂且美丽。
但是那是一个全然陌生的世界,以往眼中的蝼蚁像对待平等的存在一样朝你真切地微笑,神情不像漆黑的王城中那些死寂的黑甲骑士一样,是鲜活的。
青年眺望了一下,没有发现其他驼队的影子,于是叹了口气从骆驼上下下来,将骆驼让给了她。
“那么先跟我们走吧,黑风要起了。”
黑风不会起的,只要她愿意。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没有说话,有些笨拙地爬上了骆驼,跟着她眼中的蝼蚁走了。
百里清歌微微地笑了起来,她将面庞贴近苍白的颅骨,脸上露出带着温柔意味的神色。她的五官深刻眼眸是浅淡的银色,让她显得冰冷而不易接近,让人难以想象她的脸上居然会流露出这样温柔的神情。
“你是喜欢我的吧?”
她只是个不想去想太多的女人,她不想管什么轰轰烈烈的纪元和时代的变革。她在年少的时候看见那个疲惫的青年在苍茫的大地上,在茫茫的黄沙中发现她,于是朝她微微一笑伸出了手,神情那么疲惫眼神却那么干净。
于是她喜欢上了那个青年,就跟他走了。
背弃了身为白帝血脉的荣光,跟随了那个人的姓氏,他姓百里,于是她也跟随着姓了百里。
那个青年信仰神明一般地信仰着他们的家主,将另外那个眼神幽深像封着冰一样的人视为不可违背的信仰,于是她也跟随着他去信仰那个披着白袍提着金乌长弓的人。
“你是喜欢我的,是吧?”
她伏下身去,将头搁在骸骨苍白的膝上,将耳朵贴在冰冷的骨骸上,仿佛这样就能够听到一个答案。
他们结为夫妻,她跟随了他的姓,成为古氏十八的一员,站到了古老的统治者对面。当初那个神情疲惫的青年成为了她的丈夫,她会将头枕在他的膝上。他会轻轻地抚摸着她的长发,为她轻轻地唱起温柔的歌。
她喊他夫君,他会在战场上下意识地将她护在身后。
——我不需要你护着。
——啊,抱歉了,我总是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