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做没做坏事,余夏生和杜小园一眼便知。他们当了好几十年的鬼了,换算成活人的年岁,足以做这姑娘的太爷爷太奶奶,并且他们的阅历是随着时间而不断增长的。杜小园按了按眉心,敲着桌子让对面的小女鬼安静,假如这孩子再不识趣地吵闹下去,她就要绷不住了。她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受不了这种吵闹,一听见耳边嗡嗡嗡的像苍蝇般乱响,她就想把桌子掀翻。
那小女鬼不识相,大约是天生就学不会察言观色,她从小被娇惯,如今算是个大孩子了,却也执拗得可笑,凡事都要随着自己的心意走。她的吵闹,在杜小园眼里只能被称作小儿科,杜小园见过大场面,压根不觉得这小孩能有多厉害。实际上,最爱吵闹的人最像傻瓜,因为他们从来都只是无理取闹而已。
既然无理,那请肃静。杜小园猛地一拍桌子,小女鬼被吓得不敢说话了。她一不说话,杜小园耳根清净,立马露出笑脸。她转头看向余夏生,余夏生扶着栏杆,满面都是被吓出心脏病的表情。余夏生有没有心脏病,于秋凉不知道,但他现在觉得,如果余夏生心脏不好,那一定是被女同事给吓成这样的。
何洁雅不知道说什么了,她磕磕绊绊讲了一通,于秋凉听了个七七八八,便尝试着带她到那边的灯光底下。谁知他刚抬腿,何洁雅就尖叫起来,她还是抗拒灯光,她不喜欢明亮的地方。
虽然黑暗很恐怖,但是她在黑暗当中能够将自己遗忘。遗忘了自己,就遗忘了跟自己有关的其他事情——她是这样想的吗?
人可以逃避很多东西,因为在这世界上,并不是每一样事物都很重要,重要到不可或缺的程度。然而,不管他们逃避什么,他们都不能逃避光。太阳每天都要升起,哪怕太阳落山了,它的光辉也还显示在月亮身上,而且街灯、霓虹灯以及室内的电灯,俱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只要生活在现代社会,就很难不和它们接触。
想要逃避光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以的。动植物没了光线,眼睛就会退化,看不到自己所处的环境,生活习性也会发生变动。假若是在漆黑一片的洞穴中生活了成百上千甚至上万年的生物,那倒是还好,看不到光,它们不觉得有多奇怪,它们也没有那么多思想。人就不一样了,人从来都不是与光芒无关的生物,每个人从降生开始,就理所应当要伴随着光。于秋凉拍了拍何洁雅的后背,觉得这孩子体重很轻,转念一想,她现在已经是一只鬼了,鬼魂好像确实是要轻一些的。
那尸体的重量和活人相比,是会重呢,还是会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