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他的回答,迟渝一点儿也不意外,好像早就知道他会如此回答似的。迟渝的眼神令于秋凉浑身不舒服,他大概猜到了迟渝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窥探人性下限是很危险的行为,而这种事,于秋凉做过。
室内的暖风烘得于秋凉额头上渗出细汗,可他身上是热的,心里却是凉的。他感到自己当真对得起名字里的三个字,惨淡的人生啊无时无刻不悲凉。他在秋天凉,在冬天凉,到了春天也还是凉。
要用微笑面对人生,勇于迎接挑战,战胜困难与挫折。于秋凉将这三句话在心中默念几遍,心态逐渐变得平和。他还没到看破红尘吃斋念佛的年龄段,那颗心就先老了,不过老了也好,只要习惯了就会觉得,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老年人的生活会更舒服一些。
虽然生气,但仍要保持微笑,因为微笑是治愈一切病痛、消除一切烦恼的法宝。于秋凉疯狂地给自己灌鸡汤,灌了满满一肚子,还感觉不够饱。他深深吸了口气,站起身从迟渝手中抢回了那本书,问道:“你妈妈没有教过你,不要去偷别人的东西吗?”
“偷?”迟渝笑了起来,“你是在指责我拿走了你的书?”
他这个“拿”字用得十分精妙,顷刻间将于秋凉气到发笑。不请自拿即为偷,这个道理,迟渝不可能不懂,他是偏要用“拿”的说法来膈应于秋凉。归属于迟渝的东西,他当然是能直接拿走的,他把于秋凉也划分进了自己所有物的范畴。
在迟渝手中呆了那么久,书皮都沾上了一点热度,但于秋凉倾向于认为书皮上的温度是来源于室内的暖风,而非迟渝的双手。从见到迟渝的第一眼,于秋凉就看穿了他的本质,他正是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好事精。
于秋凉记仇,并且爱憎分明,讨厌就是讨厌,喜欢就是喜欢,在他脑子里,没有模棱两可的东西。他懒得区分太多,常常是把染了一点点黑色的东西直接打入全黑的阵营,此类做法能让他生活得比较轻松。
初次见面时迟渝送了他什么礼物,他到现在还记得——本身那件事过去也没多久。于秋凉把书重又放回桌上,缓缓敲击着书的表面,仿佛陷入了沉思。黑衣女子沉默着走进来,捧上一个小巧可爱的盒子,迟渝咔哒一声开启盒盖,从盒中取出一只打火机,将它推到了于秋凉面前。
几乎是一瞬间,于秋凉就懂了迟渝的意思。初次见面时,这个家伙逼迫他杀死缠绕在他家人身上的鬼,这一次他又要被逼迫去杀死另外一只鬼。他的冷汗刷地一下就下来了,一时不知应该如何是好。
良好的演艺素养突然发挥了其应有的效用,于秋凉脸上倏地换了一副神情。他嘻嘻地笑了,从兜里掏出另一只打火机,在迟渝面前直接点燃了那本书。
“我有,不用给我。”于秋凉说,“到哪里烧?你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