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王庭 作者:程剑心
大量债券打包出售给私人银行家【机构投资者】,这叫“批发”;或者面向公众直接发售,这叫“零售”。
一般来说批发国债当然比零售效率更高,交易成本也更低,能够在短时间内将债券全部转换成现金,是发行方的首选方式。
这次远东政府发行国债,请来灯塔银行、帕尔尼亚投资局、扬波商会、福格尔银行和暮光基金五家机构组成承销银团,按理说就应该采用批发的方式、由五家银行联手吃下全部债券。财政大臣扎哈尔也认为这样省事又方便,但是罗兰却坚持拿出一小部分国债直接对国民零售。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罗兰的方案最终获得通过,债息也在一整天的争吵过后确定下来。
根据达成的协议,寇拉斯政府将面向五家机构组成的银团发行五年期不记名国债,票面总价值一亿金币,年利率6%;每年支付一次利息;五年到期后支付本金;这些债券在印刷时将采用绿色颜料,因此简称“绿券”。
此外,寇拉斯政府还将发行一组票面总价值五千万金币的债券,同样是五年到期,但是年息只有5%,通过省、市、镇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窗口面向公众零售,采用蓝色颜料印刷以便与“绿券”区分,称为“蓝券”。
银团内部各家机构的代表对罗兰的固执之举颇不以为然,用塔玛拉不无讥讽的话来说:“这公开发行的五千万债券能卖出去多少,什么时候能卖完,恐怕只有天知道,纯属自讨麻烦。”
放弃批发而非要零售,明明有承销团这条“阳关道”不走,非要走回款周期长、交易成本高的“独木桥”,罗兰这么做当然不是存心自讨苦吃,也不全是为了节省那1%的债息,更主要的因素是基于政治考虑,不想把鸡蛋全都放在一个篮子里。
一个政权的财政能力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体现,首先当然是国民税收,其次就是国债信用。远东目前称得上一穷二白,罗兰又力主砍掉一半农业税,剩下那点可怜的税收根本无法支撑他那庞大的财政预算,发债是必然的选择。但是发债也并非毫无风险,倘若政府的债务过高,并且债券集中在少数银行家手中,那么银行家就有动力也有能力通过债权绑架该政府,迫使政府出台对其有利的政策,甚至把政府变成为金融财团服务的奴仆。
罗兰不想把这个国家的命运交给银行家,哪怕是友好的银行家--更何况银团中还有塔玛拉这位不那么友好的银行家,所以他坚持向公众发行一部分国债,通过债权关系把政府的命运与国民的利益牢牢捆绑在一起——倘若寇拉斯政权垮台,国债无法偿付,购买国债的民众也将蒙受经济损失,哪怕是为了确保手中的债券不贬值也要支持政府。
从这个角度来讲,民众购买国债就是爱国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