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哭多了,就没有用了。
对方会厌烦。
可郑漫不能接受自己的糖,还要分给别人一口。
他眼看着爸爸妈妈把自己的糖分出一些给郑风萚。
然后又哄他,说弟弟只有一点点,你有这么多,所以再给他一点点好不好?
然后一点又一点,从他这里,把他的糖分走。
郑漫已经失去过一次自己的专属糖果了。
他不能接受自己再次被人分走糖果。
所以不准季凛有其他朋友。
不准对任何人,向对他这样。
我不要去讨谁的糖,我要让他只能把糖给我一个人。
我要让别人碰都别想碰我的这颗糖。
同样的,他可以把自己完整的糖果,送给季凛。
我不白拿。
这是等价交换。
郑漫跟自己说。
他使自己理性的去思考,去计算。
算得很清楚。
这样很公平。
不是吗?
直到他意识到自己的性取向,才猛地回神。
这不对。
至少不该。
他不停地给自己看同性恋的痛苦后果,跟自己说,不可以。
不可以这样。
也不该亲近季凛。
“难道你想让他也成为这些痛苦的人之一吗?”
还是说,就让自己一个人痛苦?
可凭什么呢?
为什么就得让他一个人那么苦呢?
郑漫不甘心。
所以两全其美的办法,是离他远一点。
如果非要喜欢男人,别喜欢季凛。
别碰他。
可人如果真的能控制住自己的心就好了。
哪怕一开始就做过心理预警,该喜欢,还是喜欢上了。
喜欢得无可救药。
喜欢到,见到他与任何人亲近,都像是眼里揉进了沙子。
一点也不能忍受。
他努力维持着自己表面的平静,在梦里却一次又一次的朝着季凛身边的人怒吼,声嘶力竭,狼狈又无力:“离他远一点!他是我的!”
但季凛不是他的。
他们只是朋友。
他以后会有喜欢的人,会跟别人组成家庭,做亲密的事,生儿育女。
他会成为别人的家人。
比“朋友”要亲密无数倍的家人。
他甚至不可能只有一个朋友。
郑漫只是季凛的一个最要好的朋友。
小时候使的计,长大后就不好使了。
同龄人不再是一两句话就会笨到什么都信的笨小孩,他们会有自己的判断,自己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