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少流不解道:“怎么臭讲究了?”
罗兵:“一般高级特工用的钢珠枪,都是仿制成钢笔的形状。可你看看这一支笔,就是货真价实的万宝梵克钢笔,这种笔是世界上最贵的,普通一支都得上万,像这种特制的型号几十万都有可能,洛先生签字用的钢笔和这差不多也是一个牌子……用这样一支笔特意改装成特工用的钢珠枪,得花多少钱?”
白少流:“这一支笔可就是一辆车呀,灵顿侯爵是够有钱,也够臭讲究。”
罗兵:“说他臭讲究倒不是说肯花钱,而是不重视特工这一行的规矩,杀手尽可能不用能追查出来历的凶器,如果用了就绝对不该留下线索。可这种笔能够追查出来历,每支笔生产时都有编号,销售给谁也有记录,灵顿侯爵的能量不小,能够找人把笔改装成这样,可是他搞暗杀还是个外行!”
白少流:“他本来就不是特工,哪能跟总爷你比专业水平?他也没想到笔会遗落到现场没来得及取走,难怪要派人把笔找回去……能不能把它拆开?我怕里面还有机关一直没敢乱动。”
罗兵:“在这里可不行,得用专用工具,算了饭也别吃了,你跟我去洛阳大厦。”
白少流和罗兵去了洛阳大厦,在一间器械室中,罗兵眼上挂着一个修钟表的放大镜,小心翼翼地在操作台上将这只钢笔拆成了一堆零件,一边拆还一边赞叹:“做得真精致,还有防止误击发的保险装制,这么小的空间是怎么装上去的?”
白少流:“我就要你打开看看是不是钢珠枪,你怎么拆成这个样子?”
罗兵:“这是单次击发的,我想把钢珠重新装回去,这支枪还能用。理论上来讲钢珠是不可回收的,用一次就得装新的,如果用回收的钢珠毒性会大大减弱,不过只回收一、两次应该没有问题,足够再杀人了。”
白少流:“你拆得这么鸡零狗碎,什么时候能装好?”
罗兵:“干这种活不是我最擅长,老鬼要在这里就好了,三下两下就能搞定。”
白少流:“老鬼是谁?”
罗兵:“我干秘勤之前在特别训练营中的战友,我们一个小组一共六个人。外号分别是老改、鬼精、石头、赶匠、总爷、小小,我说的老鬼就是鬼精,他最擅长各种器械,没加入训练营之前是当地有名的神偷,没有他打不开的锁。”
白少流:“你说的小小就是萧正容?现在你们这些战友都各干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