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沈煜看起来就不像是会和自己助理天天一起吃饭的人,沈煜给程晨的说法是自己一个人孤单久了想有个人陪他吃饭,程晨身为下属只能无条件答应,而且沈煜选的餐厅都好好吃。
到了下班时间,程晨和沈煜一起坐电梯下楼,他俩挨得很近,程晨一侧脸就看到了沈煜一边脸上有明显红印,在白皙的脸上十分明显。
程晨皱着眉头问他:“沈煜,你脸上怎么了,一片红,是过敏了吗?”他们约定下班之后他就喊沈煜名字。
沈煜听他问起,抬起手摸摸自己那一边的脸,告诉程晨,“别担心,我刚才走路不小心撞到了门框。”程晨看着他点点头,实在想不出来沈煜迷糊撞门框的样子,有点想笑又不太敢,忍着笑建议他:“嗯,那你等下用水敷一敷,好得快。”说完他不敢再看向沈煜那边,好怕自己忍不住笑出来,电梯墙壁很亮会反光,靠近一点可以当镜子用,程晨发现自己的嘴唇很艳红还有些肿,脖子上还有个淤红的小印子,摸了摸唇瓣,好奇怪是怎么回事,难道睡一觉上火了?也可能是办公室有蚊子了沈煜再一旁偷瞄着程晨的动作,看见他的手摸上他红艳的唇瓣和脖子上的红印,眼神都暗了一些,他刚刚才品尝过它们的滋开完会他走进办公室看到程晨仍然睡得很香,本来他只是想静静看着他的睡脸,可是程晨竟然闭着眼睛轻轻的哼了起来,像是有羽毛在撩动他的心脏,他猛得就有了反应,毫不客气就吻了上次。
一开始还很小心温柔,感受着程晨的体温他激动得眼眶都红了,到了后来越来越满足不了,他就加深了那个吻忍不住粗暴了起来,那对唇瓣跟以前一样柔软,失而复得更加美味,就算挨巴掌也值了。
餐厅就在大厦的附近,两个人走路过去,程晨早就订好位置,进了餐厅报了名就有侍应生带他们到雅座上。
程晨对食物一向很容易满足,而且是中餐只要能吃饱就行,更何况在沈煜手下做事后,就不再为三餐发愁了,每天都可以蹭吃蹭喝,当然点菜的事情都是由沈煜负责。
可是今天沈煜兴致好像很高,竟然还点了一瓶红酒。
程晨有些惊讶,他好笑的问:“我们中午吃个饭还喝酒,下午还得上班。”沈煜一只手放在桌子上,手指无意识的动着,弹钢琴似的,他笑着说:“市场部新市场拓展很成功,比较高兴,我想和你庆祝一番。”作者有话要说:
睁眼说瞎话?沈boss谢谢大家,我已经决定不改名字了,等下改了名字又会给很多读者带来不便,我真的非常抱歉!
第14章午休
公司业务壮大程晨也高兴,他笑着点头,不过他还是得提醒一下,“那你可别贪杯,你喝酒最容易醉了。”程晨当然不怕喝酒,别看他一副无害不像喝酒的人,白酒三杯一点事都没有,连沈煜都喝不过他。
上大学时,他们出去吃饭时也会喝酒,沈煜每次喝两杯就醉了,总是要他扶着才能回寝室,回去以后还得他忙上忙下的照顾,有时候还把他当成那些女朋友,抱着不肯放,嘴里嚷嚷得说着爱他喜欢他的糊涂话,还要亲他,好在他拼命抵抗才没把初吻交代了。
可是第二天早上沈煜就把前一晚耍酒疯的事情忘记了。
也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沈煜的酒量长了。
沈煜轻笑几声,看得出心情是不错,他眼睛闪烁着迷人的光芒,“没想到你还记得这个事情,我以为关于我的事情你都不会去想起。”程晨撇撒嘴,颇为无奈的说:“你以为说不想起就能不想起吗?印象那么深刻。”他现在粗粗回想一下,他大学时的日子不管是老师学习或是交友都有沈煜的身影,可以用如影随形来形容了。
沈煜眼里流光溢彩,平时不怒而威的凤目都带着笑意了,“那我等下更要多喝一点,反正有你照顾我。”程晨以为沈煜只是说玩笑话,哪知道是来真的,他总是欣赏不来葡萄酒,只喝了一杯,剩余大部分被沈煜喝了。
他看沈煜一直往杯子里添倒酒,也劝阻过,这么好的红酒可以留着下次喝,可是财大粗气的沈煜却说这次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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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成功开拓可以买无数瓶这样的拉菲了,他很高兴能和好朋友一起分享这样的快乐。
沈煜是世家子弟,就算脾气有时候很暴躁,那涵养也是相当高,虽然总是平淡冷漠的样子,但是一举一动也是很有风度,现在说的话可以说是放低素养了。
肯定是有些醉了,程晨看着沈煜很烟火气的样子就能判断出来了,但是他也拿这样的沈煜没办法只好随便他喝,红酒度数不高,一瓶下肚应该也不会太醉,下午也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会议,反正他是老板中午多休息一会呗。
这餐午饭的时间比平时久,他们离开的时候餐厅人也少很多程晨有些担心的看着沈煜,怕他醉得走不了路,不过沈煜站得很稳,神情也很正常,他放心下来。
一路上两个人并排走着,程晨没说话,沈煜也很安静,只是沈煜挨得程晨很近,有时候还会撞倒一起。
程晨特意拉开一点距离,沈煜马上又跟了上来,看来沈煜还是有些醉了。
一路都很乖的沈煜进了专属电梯以后就开始不安分了,对程晨对手对脚,整个人都黏在他身上。
程晨头痛得像扶额,沈煜醉了就像个孩子一样,他总是随便把人甩地上,只能忍受沈煜一下子摸摸他鼻子,一下子摸摸他耳朵,一下子又凑到他脖子上到处嗅。
好不容易到了顶楼,程晨用了非常大的力气抱着化身为巨婴的沈煜的腰身,吃力的带着他出了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