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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上门,出了院子,走上一段路就能坐上公交车。

公交车在京城里行驶,他看着偌大的京城,觉得既熟悉又陌生。

京城的风景他看过无数次,却从来不曾了解过这座城市,对于他们这些北漂来说,这座城市显得如此的吝啬。

下了公交车,没多远就是一家规模不小的歌厅。

他熟门熟路的走了进去,和迎面的女服务员开了句玩笑,他的状态来了,今晚不醉不归。

在后台,几个同样在歌厅驻唱的歌手围在一起,看着一张花花绿绿的纸。

“嗨,哥几个,看什么呢?要发财啦?有好事可别忘了兄弟啊。”青年熟络的打着招呼。

“黄勃,今儿来的挺早啊。”有人回应道,“歌手大赛,有没有兴趣?”

第五百二十七章在路上

听到是歌唱比赛,黄勃没有了兴致。

他早年为了出道,参加过不少歌唱比赛,知道那些比赛是什么样子,无论你唱的多好,音乐公司总是会选择那些相貌出众的参赛者。

就算拿到了名次,进入了音乐公司,也得不到太好的资源,只是消磨时光而已。

说到底,这是一个看脸的世界。

七四年出生的黄勃如今已经二十五岁,他这二十五年的经历可谓丰富多彩。

从八十年代流行歌曲传入大陆,还被称为靡靡之音的时候,他就迷恋上了流行歌曲。

初中刚毕业,十六岁的黄勃到琴岛本地的酒吧驻唱,成为了驻唱歌手。

为此还和家里闹了不小的矛盾,他的家庭条件不错,父母都是知识分子,思想还算开明,看到实在是管不住儿子,就默许了他去唱歌。

黄勃白天上学,晚上到酒吧唱歌,主要是模仿那些港台歌曲。

像是小虎队和草蜢,节奏明快,适合酒吧的氛围和年轻听众的需求。

他隔一天唱一回,一回能拿到十五块钱,在普通工人每月工资只有一百块左右的年代,这比辛辛苦苦上班挣得多。

每次上完体育课,黄勃请班里的同学吃一毛钱一根的冰棍,享受着同学羡慕的眼光。

九十年代初期,内地流行音乐最为兴盛的地方在南方的花城。

喜欢流行音乐的歌手几乎都南下花城,寻找唱歌或者成名的机会,黄勃也在其中。

在花城,他混进了一家音乐公司,和他同期来花城的一批人,像是毛拧和张莹莹等人,后来大红大紫,他还是一事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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