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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想去打人,想要发出自己的声音,却根本无人理睬,这才是真正的悲哀。

林子轩看过《顽主》的小说和电影,觉得特别有意思,不仅是其中的调侃和幽默,还包括一种普遍的人生态度。

社会由中老年人控制,他们永远不理解青年人的想法,在任何时代,都是如此。

到底是和社会妥协,还是走自己的路,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林子轩选择这篇小说,是因为这让他感同身受。

在这个时代,追求流行歌曲被认为是玩物丧志,唱歌成歌星,被认为是不务正业,就连为了方便上班租房子都是好逸恶劳。

勤劳简朴,踏实工作,为国家做奉献这是老一辈的传统,是他们的生活方式。

年轻人则想要生活的更为自在一些,不受拘束,他们尝试新的生活方式。

这两种观念的冲突正发生在1990年的京城里,正发生在林子轩的身边。

京城广播电台少儿栏目组里那位长时间请假的员工据说就是跑到南方捣腾买卖去了,把南方的新鲜玩意带到京城,能赚不少钱呢。

林子轩记得在电影《顽主》里有一段时装走秀,把模特和话剧演员混搭在一起走秀。

这绝对是一个天才的创意,太惊艳了。

他觉得这部电影即便几十年后看仍然不会落伍,仍然能看得津津有味。

说干就干,林子轩趁着上班的空闲和晚上的时间开始写小说。

《顽主》只有六七万字,一个星期足够了,唯一麻烦的是要改一下时代背景。

整部小说由一个个故事片段组成,故事性不强,胜在京味十足。

第二个周末,又到了约会的时间,这一次他们准备去香山,大热天的在山上浓郁的树荫下休息,也算是避暑了。

最重要的是,爬山不用花钱。

两人早早的骑着车子来到香山脚下,把自行车放在山下的车棚里,上了锁。

这时候刚刚七点钟,太阳才露脸,等他们来到香山上面,选择好一块清凉的地方,刚好避开刺眼的阳光。

林子轩从背包里拿出一张麻布单子铺在草地上,还拿出准备好的零食。

“吆,想的挺周全啊,怎么感觉你这不是第一次了,老实交待。”慕姗姗挑刺道。

“怎么可能,我这是和电视里学的,为了这个,我可是看了好几晚电视剧,就为了看男主角和女主角约会,想学习人家的经验。”林子轩诉苦道。

“那你都学到什么了?”慕姗姗坐在单子上,很有兴趣的问道。

“基本上该学的都学了,就是两人进屋关上门之后的事学不了,电视没播,直接就转到两人第二天出门了。”林子轩遗憾地说道。

“啐,满脑子坏思想。”慕姗姗白了他一眼,恨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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