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还是看的听众。
但,有一点毋庸置疑,情感。
你唱一首歌,只有倾注了情感,才能得到共鸣。
梁雨薇唱完一首,身边响起掌声。
梁雨薇浅浅地笑着,淡然地接受人家的掌声。
“挺不错的啊,我很少听到谁能把一首歌的情感掌握得如此好。”洛白带着浅浅的笑走过来。
梁雨薇只是淡淡地点了下头,并没有多说。
一首歌的情感想要掌握好,并不容易,而她只是临时起意,效果并不好。
“你是专业歌手吗?又或者是从事这方面工作的。”洛白问。
梁雨薇皱了下眉头,她不认为有必要告诉他这些。
“临时起意而已,你又何必放在心上,又因为这样产生了好奇心呢?人海茫茫,遇到错过有太多,太多了。”说完,梁雨薇微微颔首,转身离开。
洛白这人就有些这种性子,你越是不让他知道,他的好奇心就越是重。
“喂,我挺喜欢你的,交个朋友吧。”
梁雨薇扭过头来,浅笑着问:“为什么你喜欢我就要交朋友呢?”
“难道你不喜欢我吗?毕竟我是这么的可爱。”洛白向梁雨薇拍了个媚眼。
梁雨薇无奈地翻了个白眼。
果然啊,神经病很多。
“我觉得你的脑袋有问题,建议你到神经病医院看看。”说着她从背包里拿出随身携带的纸和笔,快速地写下一行字放在他手上,而后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
落白愣愣地看着出现在手上的纸条,嘴角勾起漂亮的弧度。
这个女人,还真的不一般。
他,挺喜欢的。
回来路上,落白打通了余子翊的电话,“你不知道我今天在路上遇见了谁。”
某人,兴致高涨。
余子翊淡淡地挑了眉,回:“谁啊。”
“一个唱歌很好听的女孩,我上去搭讪,她把我认成了神经病,像我这么风流倜傥又潇洒肆意的帅哥,怎么会是神经病呢?”
余子翊抽了抽嘴角:“我认为她的反应没错。”
这人,从来就不正经。
一天都嘻嘻哈哈的。
“喂喂喂,你怎么说话的,在你眼中我就是个神经病是不是?余子翊,你还是不是我朋友啊。”落白对余子翊落井下石的反应很不爽,“上次的事情要不是我帮你,你能顺利地解决吗?你这个人啊,就是典型地忘恩负义。”
“既然你知道我是个忘恩负义的人,又为什么还把我当朋友呢?我是有心计,可你是傻缺,任由着我算计。”余子翊云淡风轻地说。
落白无语地望着天空,哎,他怎么就那么傻呢?
“对了,我把她的样子形容给你听,你把她的样子做出来,然后我去调查一下。我对她实在是太感兴趣了。”
“你等我一会儿哈,我很快就来你公司。”某人还不知道即将要发生什么,无比地高兴。
买了衣服后,梁雨薇回了梁成家。
这里,从来就不是她的家,但她必须要把它当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