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子走到了花厅中央,当场披了云袖,抖落开了,亮了一个起势。原来是要献舞。大家忙静了下来。
那女子不过十五六岁,体态还有些稚嫩。但一起势,动作行云流水,毫无怯意。还没上几个动作,席间就有人压着拍子和起了琴声。琴声随着舞步,或急或缓,十分合拍。
这样的舞蹈,让林桐想起了那日在万国花会上见到的舞姬们。林桐这些时学习舞蹈,对舞蹈颇有些了解。虽然和她们比起来,要欠缺些许,但是这种舞蹈,在近处观赏,别有一番韵味。
一舞毕,大家忙鼓掌叫好。
“好好!舞好,琴也好!陈顺,你这礼物是真真儿的好哇!”
“周爷,难道只有这舞好,琴好,人却不好么?”
“嗨!韵绵姑娘,人自然是好的。这舞要不是合上你那琴,也少了些光华。哈哈!我周某敬大家!来!”
饮了酒,只听那陈顺说道,“这小姑娘叫清姿,下月才满十六,学艺倒是有了七八年了。虽比不上那珠玉坊的珊瑚,但是她这年纪,能就有这样的底子,已经是很难得了!是吧?秦公子!”
“哈哈,和珊瑚比是欠了些火候!”秦珍笑了笑,一旁的林桐默不作声。富家子弟,喜欢卧柳眠花,听琴看舞,林桐也不是没见过,何况是秦珍这样的公子哥,家有强奴掌家,更加是能四处逍遥快活。
“珊瑚虽然难得,但毕竟也不是花魁。我看她挂牌这么些年,始终对于那花魁的头衔,盯得紧哪。上次的花会上,她那几件五彩斑衣,可是下了重金制成的。花会前的一个月,她关门谢客,可是在家苦练了一个月之久。可惜呀!最后还是输给了凌云仙子。”
“凌云仙子,确实,花魁头衔当之无愧。但比起这一次的金盘舞,她上一次的舞才叫是绝。”
“其实这花魁的头衔,对于现今的她来说,倒没那么打紧。自从她那年一舞倾城,得了花魁,当夜就被送去了陆总管那里!如今,这花魁对于她而言,不过是个称谓,她那云霞阁,谁敢去啊!”
“呵呵!那是,能有这样一个花魁入了白家人的眼,这还是头一回。自此以后,我看这城中的姑娘们都争着要当花魁呢!”
“唉!只是一支舞而已,各花入各眼!”秦珍抿了一口酒,笑了笑。
“怎么?秦少爷有高见哪!这些时,我听说秦少爷很少去那珠玉坊找珊瑚了,都忙些什么呢?”
“秦少爷别不又是得了佳人。人家珊瑚姑娘还破天荒地送了帖子去秦府,请秦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