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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罗根只待了半个月左右就走了。临走前,克里斯犹豫了下,还是让罗根把爪子伸出来,下了个符文。

现在还没到营业的时间,克里斯也不可能让罗根进店去坐坐,也就是说,没法记录在宾客名单上。这样一来,以罗根满世界瞎跑的习惯,再加上倒霉催的运气,下次想见面,可就不容易了,克里斯这样做,也是勉强留个记号,下次来地球的时候,还能找找。至于为什么留在爪子上……以罗根莽穿一切的不怕死作风,再加上确实死不了的能力,哪怕留在身体……里面……也说不定很快就没了,再生的新肉体可不会保留克里斯的符文。

让奥丁或者洛基来或许还有可能,克里斯的魔法还没到那种程度。

除了符文印记以外,克里斯也给罗根带了些路费,不然,罗根可能连给哈雷加油都麻烦,还得浪费时间去打□□拳。

罗根也没有拒绝,对他们这些人来说,钱这种东西,并不算什么,不是非常看重,真的想弄到一些,也不算太难。

只是,考虑到两人之前的关系,这种时候给的这笔钱,怎么看怎么像是……

至少,酒店门口的侍者看到那个厚实的钱包,眼睛都红了,再一想,大肥羊,啊不,客人身边现在岂不是空了?不如……

克里斯也没打算在意酒店的侍者想些什么,有这功夫,还不如做点正事,

比如带着芬里尔去海滩晒太阳?

虽然芬里尔对此也没什么意见,甚至挺享受的,但还是不明白克里斯为什么要这么做。真要说海滩的话,天堂岛的海滩比这里舒服多了。

再说,这些中庭人也没什么好看的吧?除了一两个不错的,身材完全没法和阿斯加德人比,更别说天堂岛上一溜的亚马逊女战士了。

当然,这是芬里尔以克里斯的眼光来评判的,在它看来的话……中庭人的肉更嫩一些,口感上应该比阿斯加德人有独到之处吧?

“嗷~汪”

芬里尔向克里斯表达了自己的疑惑,同时也没忘了克里斯让它注意伪装的要求。

“不,你错了,”克里斯摸了摸芬里尔的狼头,吸了口果汁,“绝大多数生命,对能量都有一种强烈的渴望,他们会本能地喜欢自己食谱中,能量最高的食物。于是,在进化过程中,那些更适应高能量食物的个体会更容易存活下来,久而久之,能量越高的食物,通常也就越符合生物的口味。

就像是,对绝大多数人类的口味来说,能提供大量能量的肉类,都比蔬菜能好吃。而能量最丰富的食物,比如油脂,蛋白质,即使纯粹地吃下去口感会有些不好,但它们的香气和味道也仍然对人类有着致命的诱惑。

追求高能量的食物,是所有生命在进化过程中产生的崇高智慧,只有具备这种智慧的生命,才拥有了活下去,繁衍生息,壮大种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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