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我去堂屋帮爸把灯打开,你看这天色都马糊了。”李峰不等张兰说话,神一般速度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老实的拉线白炽灯,设计在堂屋如此妙想一度引领李家岗风潮,李峰作为第一人曾因此成为李家岗孩童中大哥哥,传奇,翘着露出二只脚趾的凉鞋,头微微抬起四十五度的角仰头走过如同龙蛇一般盘旋在山间的小绿。
“你这孩子,哼,去吧。”张兰见着丈夫眉毛之上点点白色斑纹,嘴角微微轻扬,拉出幸福的形状,女人终归是感性动物,李山做的这一切让张兰心脏微微轻颤,嘴角的幸福依旧挂着走近丈夫,伸出手帮着擦了擦额头上汗珠。
“累了吧,我来吧。”张兰声音出奇的温柔,比起刚才狠狠教训李峰时,可有着千差万别,这让走近门口的李峰听着,有些戚戚然,随即裂开嘴角,扯出一个更大幸福,填满小院昏暗的天空。
“没事,不累,你休息去,小宝说的对,今天你生日,家务活今天我们爷俩包了,小宝你小子过来帮我加柴火烧水,今天让你们娘俩见识见识我的手艺。”李峰听着自己老板充满信心,不,自大的没变雄心壮志,不由瞥了一眼有些零散的面团极度怀疑,不过这娃聪明,这时候自己最好乖乖和铃铛闭上嘴。
不大一会开水已经烧开,玩闹的回来的铃铛可怜兮兮的捂着饿了肚皮,望着满头大汗,赶面皮的大姨夫,散乱成几块的面皮,让李山恼火的只想抽它几牛鞭。曾经李嘴子镇小队拖拉机手备选手的李山觉着比起那四个轮子的拖拉机,做一碗寿面竟然如此辛苦。自己不过做一顿饭,已经手忙脚乱,头脑发晕,眼冒金星,手脚无力。自己老婆子为自己做了近三十年饭,接近一万天,三万顿饭菜,那一双手,磨出茧子,在冰水中冻裂的血肉,在夏日最热的时候在熊熊柴火上煎熬。
“爸,要不让妈来吧?”李峰添了些柴火,锅里的水少了三分之一,舀了半瓢水添进去,铃铛这会小脸皱成苦瓜,疙疙瘩瘩,绝对是外苦里更苦,小肚皮已经可以打出完整的将军令了。别说她了,李峰都有些顶不住了,眼见着天幕拉上,最后一丝亮光屋里消散在山角缝隙中。夏夜的黑的纯净,伸手不见五指,只有如同黑夜的魔鬼大头尖尖的蚊子,如同侵入比人领空的美利坚合众国一般,肆无忌惮猎捕美味的血液,一群群轻忽后继。
“是啊,我来吧,你啊,多大人了还陪着孩子胡闹啊。”张兰见着丈夫如此用心的做着失败的面条,眼角笑意中流出一丝泪水,带着甜蜜滴落在熟悉土地上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