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个手段也十分值得我去借鉴与学习。
想来我不会的东西那么多,完全没有必要找些借口。概因我浑身上下都是借口。譬如,我头一次为我不会写字感到异常庆幸。
丢了梨核,拂过垂柳,我将自己和景弦未来三天要做的事情安排得明明白白。
他在指点几个小乐师弹琴。我同他说了我的想法后,他一边按住小乐师的弦重新拨弄,一边残忍地拒绝了我,“教你一次太费事了。”
我承认我不太聪明,但《离亭宴》或许是个意外。毕竟我相信人各有所长,我不可能在各个领域都没天赋得整整齐齐。
他觉得八成大概差不多就是整整齐齐。并说,“但凡你能找出一个你擅长的东西,我便教你写字。”
缠住他哄骗他甚至死磕到底,都是我这么五年来练就的一身本事。我问他这算不算我擅长的?
他沉默许久。我料想他无言以对。
隔桌一名小乐师弹错了音,他走过去,蹲在小乐师身边,手把手教导。我追着他问,“这样是不是就算你答应了?那我们什么时候开始?需不需要我准备些什么?”
那名小乐师看了我一眼,鼓起腮帮朝景弦露出“她的问题真多”的表情。
景弦接收到小乐师的表情,竟垂下眸勾起唇角浅浅一笑。我看得清清楚楚,不可置信地睁大眼:须知他当年教我弹琴的时候可不是这幅温柔模样的。
“你太闹腾了。”他敛起笑意,转过头看我。
好的罢,我讪讪地闭嘴,躲在一边静等了小半个时辰,他才将他的徒弟们搁在一边,转而想起了我。
铺开一张被他草稿过词曲的废纸,他递给我一杆毛笔,自己也拿了一杆。我搬来椅子坐在他身旁,尽力学他握笔的姿势。
毛笔是正经的毛笔,纸也是正经的纸,唯有我的心和手统统不正经。我一颗心全在他身上。
说来羞涩,我一双手也全在他身上。
“……”他垂眸盯住抱着他手臂的一双手,抬眸漠然道,“你这样抓着我,我怎么写?”
我颇为不好意思地松开他。盯着桌案上的纸。默了片刻后道,“我今天,要学写‘景弦’这两个字。”
他提笔的手腕滞了滞,随即落笔,“先学你自己的名字。”
我想以我的精力和悟性来看,每日学写两个字已是极限,倘若学了“花官”,未来三天都不必再学别的了。于是我固执地说,“我的名字我会写一些。我要学你的。”
他低头凝视我片刻,没有再多纠结于此。
当他将这两个字明明白白写出来那一刻,我感到有些后悔。似乎,他方才写的“花官”二字要简单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