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只是老伎俩。何祺华借戚自强使力,把沈玉龙调开,又要做的刀切豆腐两面光,叫人看不出什么破绽。众人安安乐乐地吃完这顿饭,谈的都是生意上的事情,薛葵同辛媛两个人虽然同为女性,但并没有怎么交流,席间有人问起为何薛葵近年来都不出现,她只说是学习太忙,于是又有人批判起这教育制度之不完善,女人就不应该有博士研读资格,免得在实验室里消耗青春。薛葵笑而不语。饭后沈玉龙开悍马送薛葵回宿舍,他的驾驶技术太差,怕转弯倒退之间刮花了车,就弃车和薛葵一起慢慢地走进去,在楼道里又硬是塞了一叠钱给她,要她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别苛着自己,薛葵当然是千恩万谢,又问了一番姬水家里的情况。
沈玉芳的车祸一直都是沈玉龙的痛处,虽然出钱给妹妹装了假肢,但仍觉不够,远远不够。
“要不是为了乐乐,我早和你舅妈离婚了,这老婆子,唉!他妈的就会累人累物。”
每次都这样说,薛葵就当作是例行公事一般地问了一句。
“舅妈现在好吗。”
“反正一年多没犯毛病。大概是乐乐快回来,最近情绪特别好。她还叫我问问你,要不要做点腌菜送过来,你以前不是最爱吃她腌的豇豆条么。”
“别,还是让她多休养休养吧。大舅,你快走吧,别叫地税局的人等。”
“行。对了,你那衣服有毒,别自己洗,丢洗衣机里搅,再不然送到干洗店,知道不?别舍不得钱。”
两人又闲闲地说了几句,沈玉龙就走了,薛葵不想上去再下来,就在门洞里等着,她的宿舍在三楼,能听见盘雪出来阳台晾衣服,玻璃推拉门一阵阵地响动,还有抖动衣物的声音。有只流浪狗跑过来,哀哀地叫,渴望地嗅嗅她提着的垃圾袋,知道没有食物,失望地跑开。
何祺华的加长宾利终于出现在巷口。
他们迟早是要面对面地坐下来谈。不把过去分割清楚,不能展望未来。辛媛早被支开,只有何祺华坐在暖意融融的车厢里,脱了外套,穿一件铁灰色开领毛衫,自保鲜柜里拿出一盅枫糖递给她,又要去开威士忌,薛葵冷漠地看了一眼,摇头阻止。
“戒了。”
何祺华毫不在意她的疏离,把枫糖放到一边——这曾经是她最爱的甜食,一次可以吃下十盎司,浇上一点威士忌,更是人间绝品。吃多了的时候,她两颊红通通,对住窗户吹风,放声歌唱,而他多半会从后面搂住她,闻她身上甜甜的气味,顿觉销魂蚀骨。
“戒指合适吗?我订的是五号半的戒围,比你以前的尺码小了半号。”
薛葵推开枫糖盅,把手里的垃圾袋往桌上一放。
“我只是个小人物,受不起如此重礼。心领了。”
他摸摸头发,并不尴尬,也没有把婚纱收回去的意思。他快五十岁,竟然还满头乌黑,也不稀疏,不得不说是保养得极好,虽说大眼睛的人容易显老态,但他的面皮并不松垮,一张方方正正的国字脸,下巴有些突出,算得上坚毅,不像沈玉龙那样三层叠在一起,让人生腻。
“葵葵,我要退休了。”
“恭喜。”
“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你喜欢哪个?”
“我喜欢格陵。”
他抚摸着裹了小羊皮的胡桃木把手,心想,啊,她有戒备心。否则早就发现自己一双运动鞋踩在当年最爱的那张海雷凯地毯上了。
“我记得你说过,想做个牧羊女,可是你又喜欢吃魁北克的枫糖。住的地方房间不能太大,因为你怕空旷;但是游泳池又不能太小,因为你喜欢游泳。”
他面前的美人看来有些急躁,紧紧锁住了两条眉毛,拼命忍耐。为何要东拉西扯,这不是何祺华的风格。
“说重点。”
“嫁给我。”
“绝不。”
他紧接着她的话尾求婚,一点喘息的余地也不留;但薛葵料定了他会这样说,即刻厉声拒绝,整场意料之中的对话,仅仅持续了一秒半。车子依然在缓速前进,滑入繁华夜色,画一个圆,从起点回到终点,毫无进展。
何祺华从鼻腔里吭了一声。格陵百分之六十七的动力来自可再生能源,绿化覆盖面达百分之九十五,空气极其清新,陪她的那段日子通体舒畅,百病全消,再回到北京,竟然患上鼻炎,十年以来只赖于一只鼻孔呼吸,要慢慢习惯。此番再度踏上格陵的土地,病情还是毫无起色。
他想,多住些日子,可能会好些。
“葵葵,我们都没老。所以这中间的十年,应当消失。在我的身边,你可以随心所欲,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永远做十五岁的薛葵,有周身的缺点也没关系,这个世界上,除了你的父母,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也不会有人比我更能包容你。”
真好听。他总是一语中的,知道她害怕什么,需要什么。可她为何却在拼命地想那个不愿意结婚的卓正扬,希望他此刻就在身边,握着她的手,给她一点反击的勇气。
可是他不在。不在又如何?若是没有遇到卓正扬,若是何祺华在半年前出现,她的回答依然不会改变。
“如果你要当这十年不存在,那也别忘了我有多么的憎恶你。不用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不值得。”
他翘起腿,审视地望着薛葵,她当年可是流着泪说出这番话的。现在她是如何克服了对他的恐惧,而仅仅剩下憎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