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温开口调侃:“Sir,你现在说话就像忧心忡忡的中年男人看着第一次恋爱的女儿,想要表现开明,却忍不住担惊受怕。”
“闭嘴,埃德温。”
托尼·斯塔克翻了个白眼,继续对海德拉说。
“我认为光明伟正的男人只能做老爸或爷爷,而不是浪漫的恋爱对象。”
喜欢谁不好,喜欢队长?
想到这,男人皱了皱鼻子,对海德拉的眼光表示十足的嫌弃。
“睁着眼睛说瞎话。”
海德拉转身拍了拍发明家的脸,接过口红,欢乐地哼着新鲜出炉的歌词,曲不成调。
“他多迷人啊!当我第一次注目他的脸,我便无法忘怀。他的每一处都让我醉倒,我的整颗心都开始毫无节制燃烧,每分每毫都在燃烧,对我的理智叫嚣——一定要得到他。”
“放着性感英俊、风流多金、天才睿智的发明家不喜欢,去喜欢个生涩笨拙的老冰棍?”
发明家冷哼。
“我看你是个眼神不好的小姑娘。”
“事实上,我能阅览时间,望穿空间尽头,看透血肉皮囊。思维在我眼中无所遁形——只要我想。”
海德拉并不在意发明家的讽刺,拔出口红,旋出膏体,对着镜子,慢慢描绘。
“但我从没见过与之相似的智慧的充满深刻的坚定双瞳......我从来都不是个温柔体贴的好姑娘。但当他和我说话时,我甚至怕我的音色过于强势,会让他退却——嗯,这个颜色好看。”
“容我提醒,窈窕的小淑女最后愤而离开老派的教授,还是做回了自己。”
托尼·斯塔克捡起梳子,从后面细心梳理被姑娘糟蹋得蓬乱乱的金色长发。
“那又如何?我可不是伊莱莎,我更大胆,更聪明。”
海德拉描完唇形,抿了抿口红,骄傲地宣称。
“我可以把他驯服成奥斯丁的达西先生!”
“......爱做梦的小姑娘。”
发明家咂咂嘴。
“我得说,少看点爱情小说,哪怕是讲阶级差距和社会现实,那也是本爱情小说,奥斯丁的达西先生永远在她的书里,他永远变不成真人走进现实。”
花花公子对此再有经验不过了,说得头头是道。
“一个女人所犯的众多错误之一,就是试图改变男人。”
“——可以了,操心这操心那的大哥,我倒觉得他们有戏。”
格兰特·巴图克懒洋洋打断了还要继续说话的发明家。从床上爬起来,哈欠连天走到两个斗嘴的幼稚鬼旁边,拍了拍托尼·斯塔克的肩,然后端详镜子里整理完毕,明艳四射的姑娘。
“很漂亮——你们这一天打算做什么?”
“唔......看场文艺电影,吃饭,逛纽约美术馆,散步。”
海德拉回想连夜赶出来的约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