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血池旁,闻着里面比屠宰场还要冲鼻子的腥味,他还是吞着唾沫退却了:
“恶魔们该不会就在这里面洗澡吧?”
康斯坦丁诧异地否定:“怎么会?这里又不是恒河。”
沿途看到的魔鬼尊荣千奇百怪,天残地缺,不忍直视。
非要形容的话就是:
他们各个都像是好端端地走在路上,结果被人迎面泼了两坛子浓度百分之九十五的硫酸。
哪家造星公司的后期能把这里的魔鬼s成帅哥,有生之年都不用担心公司倒闭团队解散。
贝果夏问:“这里能拍照吗?有些景区不能拍照。”
康斯坦丁反问:“你心态这么好,真以为自己是来度假的?”
贝果夏老实回答:“既来之则安之。但丁来地狱亏就亏在没带着照相机,只好苦哈哈地写了一万四千余行诗句来描写自己看见的东西,他要是带了照相机,一本相册给读者的冲击感绝对胜过千言万语。”
康斯坦丁嗤笑道:“你不是写手吗?这么贬低自己的职业?”
贝果夏不以为然地说:“本来嘛,约画稿就是比约文稿贵。”
因为康斯坦丁没有手机,贝果夏只好看着路过的恶魔不停地念叨:
“这些都是珍贵的影像资源。你看看那个恶魔,你看他脑袋扁了,脑浆外冒,这里面一定充斥着不为外人所知的爱恨情仇,扩写出来就是一篇小说。”
康斯坦丁头都没回,懒洋洋地说:“你想多了,他是走夜路时被楼上掉下来的花盆砸死的。”
贝果夏吃了个瘪,但没伤到感情,继续说:“你看那个恶魔,他生前肯定不是长成这样的,说不定他当时很年轻很英俊,死后变成妖怪的心路发展也能写一篇……”
康斯坦丁看看,说:“你想多了,他生前就长这样。”
贝果夏顿时感慨:“活人哪能长这样?他的人生肯定就是一部传奇!”
康斯坦丁好奇地问:“你看着恶魔不觉得可怕?只想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贝果夏问他:“你没玩过古董吧?”
康斯坦丁摇摇头。
“下次可以试试。”贝果夏建议。
康斯坦丁:“……你想让我试什么?千年的雷神锤还是万年的封魔阵?”
“你都有?”贝果夏感兴趣地问。
康斯坦丁摇头。
贝果夏认真地说:“恶魔其实就和古董一样,论外表全是一堆破烂,重要的乐趣是运用想象力,联想以前在它们身上发生过什么事。”
康斯坦丁似笑非笑:“这么说,你还挺喜欢地狱的?”
贝果夏发出文人的感慨:“站在这里让我文思如泉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