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男是女。
是a是o。
重要吗?
好像很重要,但如果是傅景司,又好像不重要。
他脑袋乱哄哄的:“我……”
下一秒,欢快的泉水叮咚声响起,打上课铃了。
傅景司松手,往后退了几步:“先考试,等考完,你再回复我。”
耿蒙没说话,拉开门跑出广播室,第一次仓皇而逃。
*
考英语的时候,耿蒙几分钟瞎选完选择题,作文题不做,盯着卷子发呆,满脑子全是刚刚傅景司问的,“只看我这个人,不愿意吗”。
明明应该说不愿意。
可他,说不出口。
那瞬间的犹豫,他不知道代表什么,但他犹豫了,说明他不想拒绝。
那……是愿意吗?
耿蒙眼里闪过疑惑。
如果傅景司是女生,是omega,他毫无疑问会同意。然而傅景司是男生,还是顶尖的alpha。
他和他,本该是天敌。
耿蒙想得头大,索性“咚”一声磕到桌面,闭眼睡觉。监考老师看见,也没多说什么。监考英语,这是常见场景。
陷入黑暗里,耿蒙听觉更敏感了。
教室里是此起彼伏的,笔尖在纸张上书写的声音,沙,沙,沙。可他分辨出了,隔着两组的,傅景司的笔声。
傅景司的手修长漂亮,看起来很瘦,落笔却极其有力量,而且任何题都难不倒他,他答题永远是行云流水。
所以最流畅,最有力的笔声,就是他。
还有傅景司只用写乐的墨水,和其他墨水的气味有微妙的不同。
耿蒙乱七八糟想着,等到半小时交卷出去,他倏然停住,瞳孔渐渐睁大。靠!不知不觉的,他连傅景司的写字习惯都记住了?!
他回头。
层层叠叠的人影里,他一眼看到傅景司,他还在做题,下颌线完美得像是用尺子比着,一毫米一毫米画出一样。
而这样完美得不真实的傅景司。
为他□□。
为他踢球。
为他逃课。
每次在他最难过的时候,他也总是陪伴在他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