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是吗。”
洪成虎看着向天亮,目光忽地变得锐利起来。
向天亮心里不禁一凛,这种仿佛能穿透人心的目光,决不是人般人具备的。
“你带着枪去,难道不是以防万一吗?”
向天亮声色如常,“是的,这是我的本能,但对付洪小虎,还用不着带枪。”
“可是你带枪了。”
“因为根据消息,一百五十三号的男主人,曾是一个武装走私团伙的骨干。”
“那天如果你先进去,遇到有人抵抗或逃跑,你会开枪吗?”
“打不过了,我会开枪的,决不会犹豫。”
“如果是洪小虎呢?”
“只要是敌人,不管他姓什么叫什么。”
洪成虎的脸上,渐渐的又有了微笑。
“你啊,之所以心里还过不去,是基于两点,一是你带着枪去,根本没想要开枪,而是为了吓唬洪小虎,二是你对洪小虎还有点寄望,认为他是不该挨枪子的人。”
向天亮不好意思的笑了。
“洪市长,我确实是这么一个心理。”
“哈哈。”洪成虎笑了起来,“其实,当我看到你带着枪的时候,心里也吃了一惊。”
“那么,您后来也这么想吗?”
洪成虎摇了摇头,“我相信自己的眼睛,尽管我看过内参上那篇关于你的报道。”
“我的报道?”
“对,你剿灭方九胜走私集团和陈青龙走私集团的经过。”
向天亮忙问道:“上面怎么说?”
洪成虎道:“当然没有你经历的惊险和详细了,但中央一位领导在上面批了十个字,震撼人心啊。”
“哦……”
“非此法不足以刹住邪风。”
向天亮轻轻的念叨了一遍,非此法不足以刹住邪风,这是哪位领导的批字?他不敢问。
洪成虎又望着向天亮,“如果洪小虎也在地下设施里,你认识他,并且知道他是我儿子,你会怎么办?”
“没说的,你死我活,绝对的先开枪。”向天亮应得干脆利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