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舒涣踩着人行道过了马路,把红薯塞到他怀中,“我十块钱买的。”
纪沅:……
“五块钱就有两个,你被宰了。”
应舒涣哪里知道红薯是五块钱能买两个的!他还是刚知道这玩意儿竟然是在铁皮桶子里烤的!
——他平时只见过红薯剥好切块的样子。
可能是老板看他开豪车,故意给他挑了个巨大的,卖了他十块钱。
纪沅肚子有些饿,直接咬了一口,咬的急了,嘴角落了一点黑灰。
热腾腾的红薯到了胃里,纪沅的心情也变好了,准确来说,是看到应舒涣的时候就变好了。
他认为应舒涣身上有一种可贵的品质,那就是:白痴。
因为情商不够他想的太多,家里又将他娇娇气气的养大,导致他的世界是非黑即白的,是永远天真活泼的,宛如活在童话世界中的公主。
这样的人,有一个好处,和他在一起,会降智。
智商一旦降低了,考虑的东西就不多,想的不多,人也就快乐了。
纪沅虽然知道这是极其危险的事情,但是和应舒涣在一起的时候,他真的不用去思考任何需要他思考的东西。
因为应舒涣的大脑十分简单,他的问题也很简单,只会跟纪沅讨论一下无关紧要的可爱事情。
应舒涣会觉得天上的云像棉花糖,花朵弯腰的时候在说谢谢,汽车们在停下时会讨论自己的主人,阳光正在下台阶,雪是雨珠的姐姐。
纪沅用手接住了一片雪花,应舒涣开口道:“每年我的生日都会下雪,去年也下了。”
他转过头,看到纪沅吃红薯时,不小心在嘴角沾了一点灰。
应舒涣想伸手帮他抹掉,但是又怕自己做的太过,经过前一次的教训,应舒涣不敢明目张胆的追纪沅了,他现在准备偷偷地追纪沅。
于是,他伸手指了指自己的嘴角,
纪沅疑惑地看着他,应舒涣道:“你这里沾了一点东西。”
纪沅下意识摸了一下,结果把灰给抹开了,像长了小胡子一样,应舒涣毫不客气地笑了起来。
“你好像一个小老头!”应舒涣很没有情商的说。
纪沅有点生气,他也不知道这幼稚的生气是从哪儿来的,可能跟应舒涣在一起,人就会变得弱智。
他很爱美,也很讲究,前世就是行军打仗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纪沅都会坚持每天洗脸和洗澡。
纪沅抹了一点红薯皮上的灰,在应舒涣脸上狠狠地擦了一下,嘲笑道:“你现在也是一个小老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