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的主人正将半边身体压在柒桑的身上,用她的柔软得发丝不停的抚弄着柒桑的脸。见柒桑醒来,女子微微一笑,露出了两个浅浅的酒窝来。
柒桑眯起眼睛,将眼前的女子打量了一番,风华无疑长得是极美的,也无疑是他万花中最为长久的一朵解语花。只是,如今见到她这张脸,柒桑莫名其妙的想到了何絮。
那张完美的脸,不尖不圆,不肥不瘦。尤其是那双淡然冷漠的眼睛,仿佛这个世上的一切都提不起他的兴趣。
柒桑从记事开始,就觉得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提不起他的兴趣,没想到,他还能遇到一个比他还活的无趣的人。
想到这里,柒桑捏着风华的脸,砸了砸嘴巴,嬉皮笑脸道:“风华,爷前几日遇到了个好看的女子,比你要好看好几个倍。”
被叫做风华的女子不怒,玉手掀开被角,将她赤裸的全身都压在柒桑身上,声音娇柔得能将人的心都融化了一般,道:“那爷可有感受到,是她美丽些,还是风华柔情些?”
柒桑单手抚上她的娇嫩如玉的背道:“今日爷就要去尝尝她到底有没有风华柔情,风华说可好?”
……
今日的天较为晴朗,风和日丽,风华翻了翻黄历,是个出门的好吉日,甚至她还为柒桑掐算了一番,说不定柒桑公子今日出门还真能遇上他命中注定的人。
柒桑魅惑众生一笑,不置可否。他身着向来喜爱的大红锦绣袍子,与平日单纯的红色袍子不一样的是,今日的袍子上绣了几朵女子们喜爱的金兰花。袖口上绣了两片花瓣,乍一眼看去,与衣领上的几片花瓣刚好凑成了一朵金兰花。
听风华说,这是今年最为流行的女子款式。柒桑甚为满意。
更为满意的是,风华那一双巧手为他梳了一个可爱的双平髻,用一条淡粉色的花绸带将发髻固定在后脑勺,发髻圈上插了一只碧玉荷半镂空步摇。,耳垂上挂着一对粉翡翠累丝灯笼耳坠。
其余再无任何饰品,甚至风华都没有在他的脸上涂一层胭脂,柒桑这一行头,已经将花雅苑的众多女子都比了下去。
柒桑站在梳妆镜钱,拉着两只垂落在脸颊两侧的小辫子,左右照照,惹得风华一阵好笑。
“爷您要是个女子,定然也是个红颜祸水的类型。单是这幅容貌,恐怕就要迷惑了京城中的众多公子了。”
风华不说还好,她这一说,柒桑果然起了个心思。他忽然有些好奇,若他真是这个女子的装束在外,是否真的会引起一阵血雨,让他的生活不那么无聊呢?
柒桑到达了与何絮约好的地点。何絮让他想办法跟在她的身边,成为她名正言顺的丫头。
据柒桑所知,何絮将他留在身边,似乎是看上了他的轻功和武功,估摸着是为了救那个叫喜鸢的女子。
恰好柒桑答应了上官牧清,要将喜鸢那丫头捉到黑山崖去。柒桑便将计就计准备留在何絮身边,一方面打发无聊的世间,一方面还可以完成任务。
在临江城待过,便会发现,其实京城并不算热闹,甚至还有一丝的沉闷。好在,大城市便是大城市,该有的都还是有。
其中最显眼的便是城南的鑫源酒楼拐角处,跪坐着一个身着白衣的女子,她旁边摆放着一块算不得很大的牌子,上面用鲜血写着四个大字:“卖身葬父。”
柒桑眼睛一眯,忽然想到了要如何成为何絮名正言顺的丫鬟。
卖身葬父的小女子年约十五,一张脸细长细长的,一双铜铃眼无甚神采。用风华的话语来说,这是个薄命的命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