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干嘛这样?”回想起贝姆特确有如斯表现,轩风大惑不解。另一个少女笑道:“因为首领是战士,战士的生命是没有保障的。”轩风恍然大悟。
“利克,我男朋友也是这样。他说战士只适合跟杀戮为伍,随时随地有可能掉脑袋的人,没有资格给所爱的人承诺,所以至今不肯接受我。”
“而且首领是战士中的战士。”玛莎叹道,“其他战士还有休息和死亡的权力,他却连这两项权力也没有,因为他一垮,大家就会跟着完蛋,所以他不能爱人,也不能休息,得永远飞翔,不然体内的刀就会变锈变钝。”
轩风黯然无语,良久才道:“这是…隐捷敏亚男子的生存方式吗?”
太悲哀了。
众人笑道:“是啊,而女人的生活方式有两个,一是伴随心爱的男人共同战斗,二是营造一个让他偶尔休息、放松的家园,生养一群和他们的父亲一样了不起的儿子或和他们的母亲一样坚强勇敢的女儿。”
“是吗?”轩风也情不自禁地笑了,内心的感伤消散不少。虽然隐捷敏亚的男子有着那样悲哀的宿命,但他们却拥有最棒的另一半,也算是种补偿了。但是……她神情一黯,想起那个连这种补偿也无法拥有的青年。
“轩风,你呢?你想选哪种?”
“呃,我啊……”轩风回过神,嗫嚅道,“我还没想好,不过我比较喜欢第二种。”
“这样啊,原来你是居家型的,我们看你那么努力地练剑,还以为你会选第一种。”众人都很惊讶。轩风毫不犹豫地道:“我学剑是为了保护自己。”
“好样的!隐捷敏亚的女人就算不能保护伴侣,也绝不拖累他。”玛莎真诚地鼓励,“加油哦,轩风!有朝一日,成为能和首领并肩站在沙场上的女性!”轩风动动唇,终是咽下到嘴边的解释,点点头,随即想起一事:“对了,你们刚刚说不告白还有个原因吧?”众人不好意思地看看彼此,道:“是不敢。”
“啊?”她没听错吧?不敢?
“贝姆特又不是三头六臂,你们干嘛不敢跟他告白?”
玛莎苦笑了一下:“不是不敢告白,是…没有勇气抓住他。”余人接口:“轩风,首领是大家的,没有任何人能独占,我们是这么想。”
“我不懂。”轩风皱眉,“我要是爱上一个男人,无论如何也会抓住他。”
“所以你才抓住他了啊。”玛莎深深叹息,“可是我们没有这个勇气,不,每个隐捷敏亚的女人都没有这个勇气,因为我们了解首领对隐捷敏亚实在太重要了,我们不敢用名为‘爱’的枷锁束缚他,使他分心,放下城主的责任,也没有自信和他并肩作战。”
“贝姆特…真是这么好的城主?”轩风难以置信,尽管她曾当面夸贝姆特是个好城主,但其中有百分之八十是恭维;而且那个青年每天除了例行的巡逻,就是骑马、练剑、放鹰、爬到树上睡觉、和凯渥鲁夫喝茶下棋,过着这种说好听点叫悠闲,说难听点叫摸鱼的日子,哪里有半分城主的样子?
众人笑了:“轩风,隐捷敏亚和别的城市不同,我们需要的是有‘心’的城主,而非有‘行’的城主。”轩风有所领会:“心是指,身为统治者的自觉吗?”
“没错。”
“可是,光有自觉怎么够,要是没有相称的实力——而且为百姓着想的并不是只有贝姆特一个吧?”轩风追问。她不是置疑贝姆特身为城主的资格,只是纯粹的好奇。一个圆脸蛋的少女开口道:“轩风,我哥哥曾是上上代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