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尤记得第一次上台表演时因为不习惯女生的衣服,踩着裙摆摔了个狗吃屎时,耳边响起的心痛呼声和一双由不认识的人伸出将他扶起的手臂;来到没钱娱乐的村庄,免费为衣不蔽体的村民表演歌舞,吟唱传说,和他们一起嚼着难以下咽的食物,在篝火旁笑谈的情景;还有将养不活的子女送来剧团的父母悲痛的泪水;义母为了不让他看见抱住他,但他还是从fèng隙里看见税务官将交不出税的老农打断腿,把他的女儿拉走,前天还一脸害羞送花给他的小男孩大喊姐姐扑向那个少女,却被税务官推到墙上砸破后脑勺的景象……
忘了是从何时燃烧起的冰焰,也忘了是从何时蕴酿起的心愿——
抹去那些人脸上的悲伤,还予他们发自心底的笑靥。
就像他们看见他舞完一曲,情不自禁绽开的那种单纯而喜悦的笑容。
因此对夺去他们笑容的人感到憎恨。
那憎恨与日俱增,渐渐不再固定为“马修”,“索斯”这两个名词,而扩大为“所有的贵族”,“所有的王族”,并日渐深刻。时至今日,已成为纠缠灵魂的毒芽,和他的野心混在一起,再也分不出彼此。
但即使如此,也不能做为脱罪的借口。
因为他并非清高无欲。
而且在当初踏上这条不归路时,他就觉悟必须舍弃良心,甚至在必要时舍弃那些他想保护的人们,为了拯救更多的人。就像他为了和王室拉近关系,降低贵族的警惕心,曾和前宰相谢尔达一起暗中进行肮脏的奴隶交易,让数千少女身陷火坑,让数万壮丁卖身为奴,这是他无法逃避的罪责,也是他绝不允许自己逃避的罪责。
没错,伪善也罢,执着也罢,他就是不想舍弃那最后一丁点的良心。
就算他会夜夜被那些人的嚎哭悲泣吵得无法入睡,日日被自己内心的良知啃蚀得坐立难安,他还是不想忘记。
同样的,他也会继续走下去,继续不择手段,直到摘下至尊之冠,不止因为已经走到这一步,也是因为无法回头——如果在这里罢手,岂不意味着那些人的牺牲全成了白费?那么多年的努力尽付诸流水?
所以他不能停!也不能输!
骑虎难下——这是他目前的状态。罗兰自嘲一笑。
“法利恩。”他用和平常没两样的语调道,“就照你说的办吧,不过扣除最后一项。”
“呃!”大神官一怔,他认为最后一项才是最有效最快捷的方法。
罗兰耸耸肩:“没办法,德修普王家还有个脑子没被腐蚀的女中豪杰,一定会反将我们一军,建议用我城的处女幼童做活祭。”法利恩恍然大悟,随即,他双眼浮起狠厉:“干脆——”
“不可能的。”罗兰打消他的念头,“有魔封剑在手的德修普还有机可趁,拉克西丝却绝对是滴水不漏,那个女人很了解自己的价值。”这也是他最佩服她的一点。
法利恩懊恼地咬紧下唇,见状,罗兰轻笑出声。
“看开点,法利恩,世事不可能尽如人意,而且拉克西丝要真这么简单就殒命,我也会觉得很无趣。当今世上,有资格和我一较高下的除了德修普和贝姆特,就只有她。梅莲可不行,米利亚坦更不用说。”
大神官崇敬地望着主君充满自信和霸气的神情,却见罗兰眼中的自负被同情取代:“可惜,她出生王家,就造成了她的局限。”
“局限?”
“法利恩,你认为拉克西丝有为王的资格吗?”
“没有!”褐发青年斩钉截铁地道:除了他眼前这个人,任何人都没有为王的资格!
罗兰叹了口气:“不是和我比,是和陛下比。”他这个弟弟啊,就是恋兄情结过剩。要是能改改这个缺点,他的眼界会更宽,处事手腕也会更精辟。
法利恩皱眉道:“陛下?任何人当王都会比他当得好吧!”
“这个…也没错啦。”罗兰语塞,顿了顿才道,“但是,法利恩,权力是会腐蚀人心的,所以无论多么英明神武的人,在那个位子坐久了,都会变成陛下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