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这意思……”黑龙王烦恼地耙耙黑发,每次都是这样,每当他想劝眼前的人别把自己看得这么扁,罗兰总是一句话打发他,要么就充耳不闻,顽固得跟石头一样,坚持把自己定义为举世无匹的大恶魔。
其实,他真的是个很好的孩子,很好很好。
蓦地,罗兰站起身,道:“到院子里去吧,巴哈姆斯。”黑龙王眼睛一亮:“你肯去了!?”罗兰摇摇头,苦笑着取下挂在墙上的小提琴盒。
无星的夜晚,只有一轮华贵的冷月盛放在黑丝绒的托盘上。秋季的晚风干慡而清凉,掀起青年和月色一样柔和的金发和深黑色的斗篷。他身下是一头巨大的异形生物,有力的膜状翅膀,优雅的长尾,闪着金属光泽的漆黑鳞片,还有形象威猛的八首——与伊维尔伦城徽上的图案一模一样,正是巴哈姆斯的真身,八颈黑龙王。
“你真的不下去?”
从最大的龙首里传出不死心的问话。罗兰面无表情地答道:“一路上你已经问过无数遍了,老答复,来,下去点。”巴哈姆斯无奈,只好降低高度。
随着目的地逐渐清晰,罗兰冰蓝色的眸子泛开怀念的波纹,那是座被雾气重重封锁的密林,即世人口中只进不出的迷雾森林,他曾待了五年的地方,也是他过得最安稳、最快乐的地方,他心中的圣域。
伫立着苍凉古迹的湖泊;恩师开朗而温暖的笑靥,将他从仇恨的梦魇中拉出,洗涤心灵的澄净歌声和优美的琴音;老是和他争抢食物吃的笨龙义父;喜欢撒娇,有着纯洁寂寞眼神的小独角兽;铺满灯心糙的空地上吵闹的神诋们……一切都是令人怀念的记忆,怀念到至今回想起来,仍然像当初离开的时候那么心痛。
“罗兰,你曾后悔离开这里吗?”感觉到青年的心情,巴哈姆斯问道。
“不。”罗兰合上眼,微微一笑,“小孩子总是要离开家的,何况生而为人,就有必须完成的事;必须肩负的责任;必须达成的愿望。因为我们是如此寿命短暂的生物,只有竭尽全力燃烧,才能迸出一星灿烂的光华。我的未来不属于这片安静的森林,属于这喧闹污浊的尘世。”
“你本可以活得像精灵。”那也是最适合你的生活方式,适合你那比独角兽更美的灵魂。
“但我不是精灵,我是人类。”罗兰昂然道,“我也不是龙族,就算你把一半生命给了我。”
巴哈姆斯沉默半晌,叹道:“那你为什么又回来?”罗兰的眼神柔和下来,摩娑怀里的小提琴:“没办法,父母心。今天是莫西菲斯的生日,那小家伙一定又会在梦里哭着叫妈妈,以前我可以抱着它安慰它,现在只能弹琴催它入梦了。本以为我走后,它会长大点,却还是……看来我太宠它了。”
“你怎么知道它还是那副幼齿样?”巴哈姆斯的声音有一丝心虚。罗兰眯眼,一把抓住他的龙角用力摇晃,骂道:“笨龙!你以为你那点演技可以瞒过我!要不是莫西菲斯暗地里塞好处给你,你会想起它?还拼命催我回来——说!它给了你什么好处!”
“哎呀哎呀!”巴哈姆斯被他摇得头晕,不觉招供道,“就是那些你用过的东西嘛!谁叫你那么小气,宁可埋起来也不肯送我!”
“你这变态龙!”罗兰气得差点扳下他的角,“快还给我!”怎么有这么变态的老爸!
“不还!死也不还!”
“我跟你断绝父子关系!”
“啊啊——别这样!有话好说……”
“没话好说!”
就这样,只两个回合黑龙王就兵败如山倒,乖乖举白旗投降,交出一只还没煨热的包裹。罗兰装作没看见他的泪眼,取出小提琴,安放在左肩上,右手提起琴弦。
琴音流泄出的刹那,风停止了,无边的温柔缓缓洒落,仿佛慰籍生命的神秘语言,又如音符化的月光,回荡在空气里,淡白的雾气中,森林被更为浓郁深沉的夜色拥抱,将未熟睡的动植物带入安详的睡梦。
《月之眠》——是青年拉的曲子。
当晚,每个住在迷雾森林附近的西境居民都听见从天而降的神秘音乐,做了个有金色满月和雪白独角兽的梦。
※※※
“去下界还是留在上界,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呼啊——你喜欢待在上面还是下面。”
“……你昨晚没睡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