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玛盖斯生气地冲进书房,重重放下夜宵,身体力行地拉开贪吃的器灵。席恩对养子的反应不解:“怎么了,哈玛盖斯?”这孩子平常对谁都客气有礼,为何唯独对修蒂玛粗暴排斥?
“您您……”哈玛盖斯不知该怎么说他,先是用心脏交换一把烂锁,再是用自己的血液浇灌一件容器——他实在太沉迷于魔道了!
修蒂玛笑得像偷腥的猫:“哟,小龙吃醋了。”哈玛盖斯怒视他:“闭嘴!主人不爱惜自己,但我决不允许你伤害他!你要血,我给你!”
“等等,哈玛盖斯。”席恩更困惑了,“我很爱惜自己,这点血算不了什么。因为是前期,修蒂玛才需要比较多的血量,等他调养好,就只要百年喂一次。”哈玛盖斯气苦地道:“您爱惜自己就不会让一头怪物挖您的心脏!”修蒂玛惊讶地吹了声口哨。
“那是界元之锁有这个价值。哈玛盖斯,我从来没自厌过,哪怕我原来的身体既残破又丑陋,这是为了得到更有价值的东西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就像那些没脑袋的战士不会因为怕被剑割伤就不用剑一样,和爱不爱惜自己是两码子事。”席恩耐心地解释。
哈玛盖斯还是不赞成这样的逻辑,却说不出反驳的话,只能长长叹了口气。以为他明白了,席恩飞快地用裁纸刀在食指上划了一下,朝修蒂玛弹出一颗灿若金阳的血珠,突然想到一个主意,不觉绽开笑容:“哈玛盖斯,你要不要也喝一点我的血?”
“不要!”小龙激烈拒绝,气得涨红脸。席恩有点受伤,他是想有了血的维系,自己和养子就是真正的亲人了。
“也罢,血缘是不牢靠的东西。”提起笔,他无意识地摆出拒绝的姿态。哈玛盖斯恍然大悟,想澄清又不敢打扰,只好揪着那个吃饱喝足的罪魁祸首愤愤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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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馨香的书页被轻轻翻过,犹如时间之流中缓缓掠过的道道微波;幽暗的烛光微弱地跳跃,为四周增添了几分黑暗静谧。
踏着轻捷的脚步,少年无声地走进室内,轻轻将手里银制的盘子放在预留的空位上。黑褐色的柔软发丝下,一双浅蓝如水晶的眼眸安静地凝视专注工作的人。
书桌后的青年宛如夜的精灵,被月光洒满了优雅的光泽,带着一种近似寂寞的气息被透明的夜色拥抱在怀里。
右手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新的戒指,精雕细刻的银环上镶嵌着剔透的蓝宝石,在古老的羊皮纸卷和白皙纤长的手指上闪烁着自己的高雅;另一只握着鹅毛笔的手也戴着象征婚约的银戒,漆黑的珍珠如同被星光囚禁的黑夜。再过不久,会有第三个女人把代表自己的证物挂在他的胸口……
收起莫名的怅然,哈玛盖斯默默掏出针线,一一摆上桌。察觉他的动静,席恩停下笔,朝他投以询问的一瞥。
“您的袖扣掉了。”
垂了下眼,席恩什么也没说,稍稍移动右手,左手继续书写。哈玛盖斯也保持高度的专心,熟练而细致地做着自己的活,一针一针,将亲手制作的新扣子fèng到他的袖管上。
一时间,房里只有沙沙的写字声和细不可闻的摩挲声,伴随着烛火偶尔的爆裂。
黑天鹅绒布料带来舒适的手感,和记忆里一样温暖,小龙的眼神渐渐变得悠远。
fèng补、裁衣、煮饭、打扫……举凡生活技能,都是他的养父教的。席恩并没有因为有魔仆就纵容他,至于原因,只有一句——
[你必须自己养活自己。]
心突然疼得无法呼吸,哈玛盖斯勉强咽下哽塞,眼眶却泛起湿意。听出他气息有异,席恩抬起头,惊见养子哭泣的神情:“怎么了?”
“没…没有。”哈玛盖斯摇头,举臂擦拭——养父最讨厌他哭了。
青春期的感伤吗?席恩只能这么认为,伸手抚摸养子的浏海。接触的瞬间,他感到一阵像是心碎的震颤,晶莹的泪水从那张精致的面容滚落。
这一刻,奇怪的感觉在心底蔓延开来,像有无数小针在戳刺,非常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