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欢回到房间时,挽风已经做好一桌子菜,摆好碗筷,在等他。
“欢欢去哪儿,这么久才回来,菜都凉了。”挽风起身,莞尔一笑,风情万种。
“四周走走,万妖渊挺大的,有些地方我还没到过呢。”
戈欢故作轻松,缓缓走到桌前坐下:“我们吃饭。”
挽风也并未多问什么:“这个是你最爱吃的,欢欢,你尝尝,今天多加了点辣,我发现你挺爱吃辣的,以前伤还没好的,是不能碰辣的,想必欢欢忍很久了,现在可敞开了吃。”挽风一手撩起袖子往戈欢碗里夹了点菜。
可戈欢根本没胃口,他端望一脸浅笑安然的挽风,突然开口道:“挽风,你家人呢?”
很明显,挽风脸色不自然了。
“我没别的意思,挽风,只是你每次总聆听我,我对你已经没有任何保留,而我却一点也不了解你,我想…”
挽风笑道:“既然欢欢主动问起,我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而后他放下筷子,郑重道:“我家人只有你,这里是我的家。”
“不是,可是,你是圣灵妖。你们圣灵妖一族呢?你以前不是说你们圣灵妖是妖中贵族,极为高贵,你在开玩笑吗?挽风。”戈欢有点坐不住了,竟和他心中猜测近了几分。
“我和谁都可以开玩笑,唯独不会跟你。以前说得也并无错,圣灵妖的确妖中贵族,身份高贵,无妖敢与之匹配,可那只是以前,很久以前…”
此刻,一向笑容盈盈的挽风脸上多了些藏不住的沧桑,恨意,怒意,痛楚。
转瞬即逝。
言语淡淡,极为轻巧,挽风无论何时,说什么话,都是如此。
这次换戈欢静静聆听。
一百年前,圣灵妖其实糜花鹿化为人形的一种,但这糜花鹿不是普普通通,有七彩鹿角,身份的象征,而且法力高强,擅长寒冰术,当初在妖界称霸一时,所以被尊称为圣灵妖。
在挽风这一代,圣灵妖族已经在走下坡路,妖界大肆杀戮,都想雄霸妖界,而最大的阻碍便是圣灵族。
许多妖类已经密谋联合多次绞杀圣灵妖,死伤惨重。
他们不得不开始迁徙居所,辗转流落。
挽风那时还是小妖,只过了不到五十年舒坦日子,便跟着族群颠沛流离,但他被保护得很好,不泯小孩子的顽皮贪玩,不谙世事,天真烂漫。
在一次迁徙中,挽风被一只蝴蝶迷走了,反应过来,留他孤身在山林间游荡,一群狮子觊觎已久,发了疯地追赶他这只小小七彩麋鹿,已经团团围住了。
那时挽风以为自己就要命丧于此,一位十七八岁俊朗男孩,他嘴里叼了个根草,手持一透明玉棍,只在空中轻轻使了一下,绿波还未散开,那群狮子就被吓走了。
男孩摸了摸玉棍:“这样下去,以后你真成一把小破棍,我就不叫小雪,叫你小破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