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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铛道:“红色?还是肉色?还是黑色?”

“当然是红黑相间啊!”白歌说道。

铃铛说道:“给我一些头发,两公斤细胞就行。”

白歌释放出磁力兵器,使用刀阵旋风切割自己头上果冻般的黑发。

然而,切了半天,才仅仅破了点皮。

白歌撇撇嘴,只好进入脑洞,花点能量,像之前取肾一样,直接脑袋上的数十条头发拔下。

眼看着超速再生修复了头上的血流如注,白歌将这些黑色的细胞扔在地上。

铃铛迅速的用血球红细胞与黑色的活发细胞组合,加以一些合金碎屑,新型的纳米材料,终于为白歌生产了两套衣物。

一套白歌穿在身上,另一套则在脑洞里备用。

这套衣服泛着红黑色,质地诡异,看起来更像是黑光病毒原型体的血肉光泽。

不过在铃铛的设计下,总体来看,只要不仔细查看与摸索,正常地看过去都只会觉得是比较有个性的衣服。

现在别说白歌,随意换个人穿着这套衣服,将衫帽一戴,都不惧火烧雷劈了。

……

撒哈拉沙漠非常大,九百多万平方公里的沙漠,边缘地带被多个北非国家瓜分,但其最恶劣的中心地带,虽然名义上属于一些国家,但实际上是没人能生存的。

这里是最不适宜人类生存的地带之一,一眼望不到边际的沙海,在太阳光照射下灼热的气温形成一片死地。

没有任何活物,哪怕是极顽强的仙人掌都没一个。

沙子,沙子,除了沙子,还是沙子。

不过,尽管都恶劣成这样了,竟然还是有个人类出现在这里。

这个人类看起来是个欧美裔,头上包着遮阳的衣服,浑身干燥无比,嘴唇破裂惨白,连血似乎都蒸发了。

尽管已经是秋季,但沙漠的白天光照依旧充足,这人显然已经严重脱水。

他麻木地走上一座沙丘,看向远方,依旧是一望无际的黄沙。

眼神中流露出绝望,他终于不愿意走了,似乎已经放弃,双膝一软就跪在了地上。

随后从沙丘上滑落,斜躺在沙丘背阴的地方,蜷缩着等死。

他是一名法国探险家,名叫歌德。他试图一个人横穿沙漠,并且拿着摄像机自己记录过程。

然而十天前遭遇了大风暴,被迫朝着逆反的方向逃跑,在遮天蔽日的黄沙掩盖下,他闯入了最危险的死亡地带。

所谓死亡地带,便是指撒哈拉沙漠中心方圆二十公里的终极生命禁区。

在这里,连昆虫都活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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