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岩石行星,质量和地球差不多,可环境却比距离太阳最近的水星还要恶劣。
造成这种恶劣环境的主要因素,就是金星没有磁场,或者说它的磁场太弱,弱到可以忽略不计。
太阳风毫无阻拦地冲击金星,再加上它浓厚的二氧化碳大气层,使其表面温度可以高达五百摄氏度,这比距离太阳最近的水星还要热了。
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罢了,大不了用大量的“白歌细胞”作为隔热层。
可是,它偏偏还有着浓厚的硫酸云层,三十公里厚的浓硫酸云,已经比地球上的海洋还要深三四倍了……
几乎每天这里都会降下浓硫酸,洗礼大地。
而大地上,其实百分之九十以上都被岩浆覆盖,这里有一百多万个火山往外输送熔岩。
甚至火山非常大,随意找个地方降落,都可能正好在火山口里。
铃铛很快找好了降落角度,从一大片浓硫酸云旁擦过。
单纯的浓硫酸不可怕,单纯的大气摩擦不可怕,两者合一就会对护甲造成一定磨损,虽然微不足道,但没必要。
金星的大气压是地球的百倍,每当太阳风直面金星,送来大量的超声速等离子体带电粒子流时,金星大气内都会出现长时间的雷暴。
此刻,就见飞船拖拽着巨大的蓝色闪电,从天而降。
闪电如同一条巨大分叉的尾巴,前端包裹着飞船,末梢连接着云层。
随着飞船的降落,激荡起无数叉状闪电。
这里的闪电比地球的持续时间要长,一道闪电可能持续几分钟。
白歌一笑,顿时通过舱门,跑出了飞船。
这是他第一次直面地球之外的环境,站在飞船之上,高压与高温环境顿时压迫向他。
不过他没什么感觉,一百倍的地球大气压,也就相当于海底一公里以下潜水而已。
至于这温度,更是浮云罢了。
“噌!”
白歌的头发猛地坚挺起来,在脑后集束成凤梨头的样子。
一道闪电顿时找准了他传播过来,在他体表放光然后消失。
“啧……衣服没了……”
白歌闪耀着电光,一路与大气摩擦,衣服瞬间就烧没了,哪怕这是灵性物质制作的衣服,也一样是挫骨扬灰。
当飞船停泊在一处高地时,白歌手一松,顺着惯性就一头扎进了旁边的火山里。
岩浆非常的粘稠,几乎算是固体了,其实绝大多数地方的岩浆已经凝固成岩石,只有火山口附近的还算是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