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可是个不禁枪的国家,再加上那里人生地不熟的,白歌决定先把电磁炮做出来。
在那里,也有零散的收容物,一个城市,只有一个红点。
好不容易去一趟,除了看妹妹和找超级计算机以外,收容物也是目标之一。
白歌可不会傻得现在就盲目地相信自己的身体,必要时,也应该有一些杀伤性武器当做底牌。
如今掌握磁力,电磁导轨武器成了他性价比最高的选择。
白歌制作了两种,一种是准备给邵源用的。
乃是正常的电磁步枪,可拆卸组装,构成简单,只有能源、加速器和开关而已。
通过长长的枪管加速,最大动能足以穿透普通人家的墙体。
这种威力并不大,可实际上比普通的步枪强太多了。
子弹采用实心弹头,再加上电磁武器的精准度高以及无后坐力,正适合邵源这种没摸过枪的人用。
只是耗能比较大,开枪十次,往往就会把蓄电池的电量打光,之后起码要充电十小时,所以它不太适合持久作战。
至于白歌,他用的是自己专属的电磁炮。
也是一种手炮,说是炮,其实很小,只有巴掌大,看起来好像一个吹风机。
因为白歌根本不需要炮轨加速器,他自己就是加速器。
手炮给予金属炮弹一些初始速度,之后在白歌的磁场中进行加速,成本大为缩减,电能消耗只是真正的电磁炮的一成不到,毕竟他可以随意约束磁场。
加速轨道越长,炮弹速度就越快,威力也就越大。
如果加速一百米,威力相当于1吨重汽车以时速160公里行驶撞击。
而随着加速通道的延长,比如达到两千米,那将达到五倍音速,击沉军舰都是可以的。
所以,这种武器最好的运用地点,其实是较为空旷的海上,而在城市里,没有那么大纵深给白歌约束出一条两千米长的轨道加速。
当然,若是加大磁力,只加速一百米,就达到五倍音速,也是可以的,但那样能耗就太高了。
仅仅七天,白歌就让铃铛做好了所有工作。
他将部件拿出脑洞,自己在厂房里组装起来。
电磁枪两把,电磁炮两把。子弹二十枚,炮弹二十枚。
他拿着这些武器,找到沉迷研究不可自拔的邵源。
邵源的研究,就没有白歌这么快了。
白歌有着各种各样的技术,他要做的,就只是去实现它。
邵源七天下来,近乎于没有收获,只是对戒指的使用更加熟练了。
“该走了,把这些东西收一下,我们大约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回来。”白歌说道。
邵源叹气道:“唉,病毒异变这种事情,果然是可遇不可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