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的话……算了吧,数量都弥补不了质量,把技巧发挥到巅峰,都这么难听……我这方面确实没天分。”
在硬盘里,有数百首歌,全是铃铛批量生产的。
和把文字玩弄到极点的小说相比,音乐应该也很好才对。
可事实却是,这些音乐太平庸了,平庸到白歌都懒得丢人。
他确实是毫无音乐细胞。
“先把书卖出去吧……”
白歌利用自己的黑客技术,直接骇入了国内最大的文学网站。
很快找到了运营公司的数据库中心。
里面有所有签约作者的个人资料,还包括所有编辑的……
其实只要他想,可以直接把书植入到数据库中,伪造一份电子合约,并把作品的状态改为上架……
甚至于……上调订阅数据。
不过这没有意义,对比离线保存的数据,立刻就会发现异常。
“暂时……只要一个马甲吧。”
用最快的速度注册完毕,笔名为:日更百万不是梦。
白歌挑出一本最优秀的作品,类别为历史,书名为《废帝》,只截取开局进行上传。
随后,从硬盘里找到铃铛制作的自动发布软件。
该软件会自动登录帐号,每天向后台上传新章节。
“先日更一万吧。”
“如果帐号收到签约站短,自动向我手机拨打网络电话。”
白歌并不担忧这本书是否会失败,只要编辑不是瞎了眼,必回认真对待。
无论是从文笔还是知识积累上,都是顶尖之作,最多创意比较一般,但足以引人入胜。
小说是来源于生活的,铃铛在文中的剧情,几乎都可以在历史上找到原型。
历史文是写不完的,古往今来发生那么多事,除了一些知名的时代,其他很多时期都是相当精彩,只是不为人所知罢了。
那些故事,换一换时间地点人物,就是绝佳桥段。
历史本身,就是一本最好的小说。
铃铛将各种历史上发生过的事情,磨碎了重新进行艺术化加工,变成了主角的经历,只要不是把历史读透了的学者,基本都看不出原型。
这就导致,绝大多数人,会觉得这是原创剧情。
等以后上架,白歌决定日更百万字,同时再开一本新书,等第一本完结,第二本也上架了。
有铃铛在,把一本书写到一亿字,也未尝不可。
“不过再快,也要一个月以后才能有收入,嗯,直接把书卖给出版社吧。”
连载的,只需要这一本就够了。
白歌搜索着,很快找到国内最大的几家出版社,直接给对方的邮箱发去了其他类别的九本书开头,都是用的不同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