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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燥无聊乏味的写字楼生活,一抹血红的鲜花,无疑点亮了高.潮。

不知是谁吹了一个口哨,继而有人在旁边喊:“答应他!答应他!”

远远的,坐在保姆车上的莫炀一脸的锋芒毕露。

他懒洋洋地看着眼前的画面,心里嗤笑了一声:“答应个屁啊。”

第10章 (*^▽^*)

这不是林馥馥第一次被告白,但却是第一次被人如此直白的告白。

这种告白方式林馥馥长那么大其实一直很疑惑,如果对方当面拒绝,那告白者是否会很挫败?

高中的时候,林馥馥就见过这种告白方式。男孩子大庭广众之下拿着一束花单腿跪地向女孩子告白,结果女孩子拂袖离去不留一丝情面。当时一帮人看着热闹,在男孩子告白失败之后唏嘘。有为男孩子抱不平的,也有说活该的。

林馥馥当时心里酸酸的,说不上来为什么。她总是在想自己为什么不敢去告白,就是因为知道会被拒绝。而有时候比拒绝更可怕的,好像就是对方当着所有人的面否定了这一切,那大概就是被人在心里刺一刀的感觉。

林馥馥看着眼前这个男人。

这个人目测也就二十五六岁,个子不高莫约一米七多点,他戴着眼镜,留着半长不短的发。长得很清秀,皮肤很白皙,拿着玫瑰的手微微在颤。

林馥馥确信自己不认识这个人,可对方却能唤出她的姓名。

被告白的瞬间,心里确实是有些高兴的。谁都不能否认那种被人喜欢的感觉很不错,但下一刻也很茫然,因为面对眼前的情形感觉窘迫。

如果再不做决定,恐怕围观者会越聚越多。

林馥馥朝这个男人走近一步,小声地说:“这里人太多了。我们换个地方说话吧,好吗?”

面对软糯的林馥馥,原本准备强势告白的男人,也欣然笑着点点头,“就对面的咖啡馆吧,怎么样?”

林馥馥犹豫了一下,道了声好。

这段插曲前后时长不到半分钟,似乎还未上演就已经划上了句话。两个主角朝对面的咖啡馆走去,保持着安全的距离。

尚未得到结果的告白,难免让人好奇。有些人选择目光追随,有些人则拿着公文包匆匆离去。

这是一家挺小的咖啡馆,在中午和下午的时候白领多数喜欢聚集于此,但到了下班的时间,这里经常冷冷清清。

两人面对面落座,店员端上来两杯提拉米苏花式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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