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燥无聊乏味的写字楼生活,一抹血红的鲜花,无疑点亮了高.潮。
不知是谁吹了一个口哨,继而有人在旁边喊:“答应他!答应他!”
远远的,坐在保姆车上的莫炀一脸的锋芒毕露。
他懒洋洋地看着眼前的画面,心里嗤笑了一声:“答应个屁啊。”
第10章 (*^▽^*)
这不是林馥馥第一次被告白,但却是第一次被人如此直白的告白。
这种告白方式林馥馥长那么大其实一直很疑惑,如果对方当面拒绝,那告白者是否会很挫败?
高中的时候,林馥馥就见过这种告白方式。男孩子大庭广众之下拿着一束花单腿跪地向女孩子告白,结果女孩子拂袖离去不留一丝情面。当时一帮人看着热闹,在男孩子告白失败之后唏嘘。有为男孩子抱不平的,也有说活该的。
林馥馥当时心里酸酸的,说不上来为什么。她总是在想自己为什么不敢去告白,就是因为知道会被拒绝。而有时候比拒绝更可怕的,好像就是对方当着所有人的面否定了这一切,那大概就是被人在心里刺一刀的感觉。
林馥馥看着眼前这个男人。
这个人目测也就二十五六岁,个子不高莫约一米七多点,他戴着眼镜,留着半长不短的发。长得很清秀,皮肤很白皙,拿着玫瑰的手微微在颤。
林馥馥确信自己不认识这个人,可对方却能唤出她的姓名。
被告白的瞬间,心里确实是有些高兴的。谁都不能否认那种被人喜欢的感觉很不错,但下一刻也很茫然,因为面对眼前的情形感觉窘迫。
如果再不做决定,恐怕围观者会越聚越多。
林馥馥朝这个男人走近一步,小声地说:“这里人太多了。我们换个地方说话吧,好吗?”
面对软糯的林馥馥,原本准备强势告白的男人,也欣然笑着点点头,“就对面的咖啡馆吧,怎么样?”
林馥馥犹豫了一下,道了声好。
这段插曲前后时长不到半分钟,似乎还未上演就已经划上了句话。两个主角朝对面的咖啡馆走去,保持着安全的距离。
尚未得到结果的告白,难免让人好奇。有些人选择目光追随,有些人则拿着公文包匆匆离去。
这是一家挺小的咖啡馆,在中午和下午的时候白领多数喜欢聚集于此,但到了下班的时间,这里经常冷冷清清。
两人面对面落座,店员端上来两杯提拉米苏花式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