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身后有一条尾巴,这会儿肯定转成了大风车,他等待着林馥馥来撸毛。
知道林馥馥喜欢吃蔬菜,莫炀多放了一些萝卜丝黄瓜丝和豆芽。炸酱面刚端上来的时候,卖相极好。
林馥馥也是满心的期待,看着就让人特别有食欲。
右手受伤后,林馥馥只能用左手吃饭。她此前没有用左手拿筷子的习惯,所以吃饭也成了一个小小的问题。
见她现在不方便用左手拿筷子,于是莫炀动手夹了一口面喂她:“来,尝尝。”
林馥馥有些羞,但还是张嘴尝了一口。
吃了炸酱面之后,林馥馥才发现莫炀真不是说说而已,他做的酱料是真的很好吃。林馥馥还记得以前莫炀妈妈做的那个炸酱面的味道,其实是和这个味道差不多。不过不知道是她很久没有吃过还是现在肚子实在饿,总觉得莫炀做的这份最特别。
林馥馥伸出大拇指毫不吝啬地夸奖:“真好吃。”
莫炀满意地微微笑着,心里竟然比得了金曲奖还要开心。
突然想到什么,林馥馥问莫炀:“你吃炸酱面的时候会吃大蒜吗?”
莫炀抬眼,“大蒜?”
林馥馥说:“我哥说吃面的时候就大蒜味道一级棒。”
莫炀皱眉,“哦,我不这么认为。”
大蒜和生姜的味道他都不喜欢,尤其想到味道重的东西吃下去之后,莫炀眉头加深,林疆疆这个变态居然会喜欢这种滋味?
林馥馥见莫炀这样一脸排斥的表情,也就没有再说什么。想来也就只有林疆疆这个奇葩,每次吃面条的时候“滋遛滋遛”恨不得整个大街都听到他在嘬面条。
两人对坐在圆桌上,一人一碗炸酱面,旁边还有一杯蜂蜜柚子水。
相较起来,莫炀是真的很斯文。别看他看起来一副不拘小节的样子,其实做起事情来比谁都要细致一些,在饭桌上也是,他低着头吃东西时不爱喜欢说话。
林馥馥左手不方便用筷子吃面条,索性就用叉子。
晚上八点多,其实正是万家灯火时。
莫炀和林馥馥面对面坐着吃着最简单家常的面条,心里竟然有种家的温暖。
其实自从莫炀上了小学之后,他的课余生活就不太多了。莫炀的妈妈于芳芳是个非常要强的现代女性,但是为了莫炀,她愿意放弃工作专心在家培养这个儿子。
当年于芳芳和莫易云是同一所高等院校毕业,两人毕业之后又进入同一家上市公司,相知相爱并且结婚生子。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于芳芳在职场上的能力是要比莫易云要强很多的。但是因为怀孕生子,于芳芳失去了在职场上的很多机会,这个机会里包括升职成为部门经理。
整个社会对于女性的包容总是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多,不论是二十多年前还是二十多年后。二十多年前的于芳芳在职场上面临过的问题,也正是当代女性所要面临的。
当年于芳芳产假结束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时,才发现早已经有人顶替了她的位置。即便她当时的能力的确有目共睹,但公司里并不缺她这么一个女人。年轻者后来居上,同龄者相互排挤,于是于芳芳愤恨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