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她饿着肚子到了演唱会场馆外,绕着广场走了一圈,看到形形色色的人。所有人的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莫炀的标签,或者是一大束向日葵, 又或者是嫩黄色的服饰,还有黄色的荧光棒。
当晚检票进场,周围是闹哄哄的人潮。林馥馥随着人群进入文化中心,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
前后左右,座无虚席。
看着那么多人喜欢莫炀,林馥馥打心底里是高兴的。
七点半将近,周围所有人齐声声喊着:“莫炀!莫炀!莫炀!”
林馥馥第一次开口,跟着所有人一起喊:“莫炀!我喜欢你!我好喜欢好喜欢你啊!”
这里所有人都喜欢莫炀。
所以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大声告白。
七点半,音乐声响起,莫炀缓缓从舞台中间升起,他拿着话筒,开口演唱:“恋恋秋。”
周围尖叫声此起彼伏,林馥馥的眼眶开始湿润。
整场演唱会下来,林馥馥以为自己会和所有人一样跟着大合唱,但是她没有。
全程她都很认真地看着屏幕,因为距离太远,她看到的舞台上的莫炀其实并不清楚。整场演唱会她都很兴奋,她也想开口跟着唱,但发现自己更喜欢静静地看着他,因为不想所有他的所有。
看着他坐在台上弹钢琴,看着他高举话筒,看着他随性演奏吉他……
他真是十强全能,让所有人喜欢他的人都无比骄傲。
如果他知道她曾来看过他的演唱会,他会不会有些高兴呢?
林馥馥忍不住还是跟他说了,跟他讲了自己那一整天是如何去的演唱会,如何听的演唱会,又如何回的家。
那头的莫炀紧紧地看着屏幕里的林馥馥,看着她说着这无比心酸的一路,心跟着酸。
到底还有多少事情是他不知道的?
他叹了口气,对她说:“傻瓜。”
“我不傻啊。”林馥馥无辜地说,“因为好喜欢你啊,所以觉得这一切都好幸福。”
她从来不觉得自己可怜,反倒觉得因为有这么一个喜欢的人,她的人生才有了更多有趣的经历。
“这一次,离我很近很近,好不好?”莫炀说。
林馥馥闻言有些惊喜,“真的嘛?是不是第一排?”
“嗯,第一排。”
“耶!太棒了。”林馥馥好高兴啊,甚至还是有些不敢相信地说:“莫炀,你是我男朋友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