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有莫炀,但是你一定会找到自己的真爱。”林馥馥肯定地说。
“好!借你吉言。”
两人正聊着天,不远处走来一个女孩子。
真巧,是那个仙女。
周小琴也看到了那个女孩子,忍不住又对林馥馥说:“动静皆宜,是我们杂志社那帮摄影大佬最喜欢的吧?”
林馥馥点点头,“三百六十五无死角。”
这种脸总是摄影师最喜欢的,因为怎么拍都是大片。
“她是明星吗?如果不是,我们能去递名片吗?”周小琴小声说。
杂志社其实也一直有在招平面女模特,但是杂志社现在对女模特的要求很高,可不是那种淘.宝风填充脸(作者没有说淘宝风不好的意思)。
林馥馥仔细观察了下,说:“应该不是明星,不过我感觉你去递名片了人家也不会收的。”
“为什么啊?”
林馥馥跟周小琴分析,“你看,这个女孩子全身上下,呐一样不是大牌?还有她手上的这个包,爱马仕限量款。”
“哇,你不说我还真没有注意。”周小琴远远瞄了一眼,“靠,她这一身行头加起来一百万能下的来?”
“嗯……那你要看她的手表有多贵。”
真的是,杂志社干久了,林馥馥都没有发现自己现在居然有这个技能,不过她的确是一眼就看出了这个女孩子身上的衣物,都是大牌。
周小琴闻言感慨了一声:“靠啊,祈祷仙女不是跟跟猪头在一起了。”
“干嘛这么说啊?”林馥馥不认同。
“这年头小三干女儿的那么多,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这一身行头,你认为是她自己赚来的?”
“这,虽然不是没有可能,没准人家是富二代呢。而且人家刚才都说了,男朋友185身高,体重75公斤呢。”
这身高体重和莫炀差不多,基本上这样的身材,即便五官长得不怎么样,但一定也很男人。反正林馥馥是这样认为的。
“好吧。”周小琴喝了口咖啡问林馥馥:“要去美甲吗?最近好喜欢闪闪亮亮的东西啊,想让指甲上也是blingbling的。”
林馥馥闻言看了眼自己修剪圆润的指甲,她倒也挺想做指甲的,不过因为还要帮着家里做甜点,所以不适合。
“还是不了,以后有机会再尝试吧。”
林馥馥不免又仔细地看了看自己的指甲。
其实她的指甲真的很短啊,一点都没有留长,为什么有时候会把莫炀身上抓地一道一道痕迹啊?
那天莫炀洗澡的时候林馥馥看到他手臂上的抓痕吓了一跳,后来发现这一切都是她自己的杰作。
嗯……好像指甲再短也能把人抓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