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徒弟中,我最担心的就是你。”方牧南看了眼夜鹰,说道:“你是三个人中入门最早的,但也是三个人中执念最深的,只要你认定的事情,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做。如果令你产生执念的事情是正确的,那固然是好,反之,你就有可能一路走到黑。尤其是你跟着北极狼踏出国门,以一个雇佣兵的身份在国外生活,我担心有一天,你会迷失你自己,成为下一个天狼。”
“所幸的是,我担心的事情,没有出现,你没有让我这个师傅失望。所以我现在把这颗属于你的子弹交给你。”
夜鹰接过桌子上那颗子弹,在把子弹拿在手中的时候,夜鹰突然觉得自己手中的这颗子弹很重。重的,并非是这颗子弹的质量,而是方牧南在这颗子弹对自己寄予的期望和信任。
这一晚,方牧南喝醉了,醉得稀里糊涂。最后还是夜鹰和赵天宇两个人搀着他回到卧室的。
夜鹰和赵天宇都清楚,方牧南会喝醉,那是因为他自己想要喝醉,否则能被称为狙击手传说的琴魔,又岂会轻易醉倒?
从方牧南房间出来后,赵天宇抬头看了眼夜空,对站在身边的夜鹰,问道:“有兴趣再去龙穴看看吗?”
“既然回来了,总是要回去看一眼的。”夜鹰点头回答道。
夜鹰从大切诺基的背包中,拿出一个扁酒壶揣在口袋中,然后坐上了赵天宇开来的那辆勇士吉普。
静谧漆黑的山道上,勇士吉普犹如一头在黑暗中狂奔的野兽,在柏油路上疾驰着,二十多公里的路程,赵天宇只用了十分钟就跑完了。
汽车驶进龙穴,这里跟红旗学校给夜鹰的感觉完全不一样,这里给夜鹰的感觉是亲切,是家一样的亲切感。
夜鹰离开龙隐部队已经有十几年的时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除了现在教官组的那些人以外,一线作战部队中,也只有战术中队因为跟“龙牙”有过接触,才认识夜鹰,其余人可能听说过夜鹰的名头,但未必认识他。
所以,当巡逻哨兵看到夜鹰从赵天宇车上,走下来的时候,不禁扭头多看了几眼,暗自猜测这个穿着便服,身上带着酒气的男人的身份。
后山山脚下,夜鹰看着那条在夜色下,模糊不清,被龙隐部队队员用脚生生才踩出来的山道,眼中露出一丝怀念之色。他仿佛又看到了那个穿着迷彩服,身上背着负重背囊,沿着面前这条山道奋力冲刺的一幕。
在这条山道上,夜鹰洒下了太多的汗水。天狼、眼镜蛇、莫邪、泰阿……好多熟悉的人,离开了这里。他们有些跟自己一样,只是离开了龙隐部队,而有些则是永远的离开了。
“怎么样?有没有兴趣来赛一场?”赵天宇对夜鹰问道:“没有负重背囊,我们就这样比一场,敢不敢?”
“我夜鹰什么时候怕过?”夜鹰活动了一下身体,跃跃欲试。
“我是担心你刚才喝了那么多酒,跑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摔下去,然后赖在我这里不走了。”赵天宇说道。
“要赖我也得赖着北极狼,他那儿比你这儿的物质条件好多了。红酒、鹅肝、鱼子酱,要什么没有?我才不会为了几块红烧肉,放弃一大片美食。”夜鹰回答道。
“夜鹰,你被资本主义的奢靡生活和糖衣炮弹腐蚀了!”赵天宇对夜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