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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脖子上有纹身,闫红伟裸露在外的胳膊上,也有刺青的痕迹。

有点出乎王为意料的是,闫红伟的外表并不如何粗壮,甚至还略显瘦削,跟他曾经“金牌打手”的赫赫名声略有些不符。

当然了,也未必一定要粗壮的人才能打,江湖搏杀,敏捷往往比粗壮更加重要。

比如王为自己,就是这样的典型。

任谁都猜想不到,在他那并不特别强壮的身体里,居然能迸发出那么巨大的潜能。

除了闫红伟,王为对屋子里的另一个人,也比较关注。

那是一个“隐身人”。

当然,这么说略有点夸张,真实的情形是,那个人站在柱子的阴影下,王为从门外进来,正好背光,如果不是眼神特别好使,经验特别丰富,特别擅长观察的人,还真的很难发现,在柱子的阴影里,居然还隐藏着一个人。

因为背光的关系,王为看不清他的长相,凭感觉,此人身材中等,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却给人一种相当危险的感觉,仿佛一头猛兽,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双目炯炯地盯住了自己的猎物,随时准备一跃而出,给予对方致命一击。

嗯,这才有点意思,比较符合闫红伟毒枭的“身份”。

不然,这帮家伙跟一群街头混混有什么区别?

第544章王警官,你这个态度很不对啊!

王为和闫红伟的目光很快就对上了。

闫红伟嘴角一扯,露出了一丝笑容。

很痞!

他本就是个痞子,这个特性,并不因为他身份的变化而变化。刚出道时是个痞子,成为金牌打手还是个痞子,如今当了“大老板”,依旧是个痞子。

所以,能很清晰地从王为身上感应到相同的“气质”。

其实很多性格相近的人,最终的命运却完全迥异,这种情形很常见。关键时刻走错一步,结局就截然不同。

但并不是说,性格相近的人,就会有亲近感。

相反,一个痞子看另外一个痞子,会非常非常的不顺眼。

究其原因,也很简单——谁敢比我痞?

当双方一个是警察,另一个是毒贩的时候,这种情况会变得尤其严重。

所以,下一刻,闫红伟脸上就露出了不屑。

他知道王为是警察,也知道王为今天为什么来,他不屑的是,段怀山把事情说得那么严重。假如他要是不答应王为的要求,后果会不堪设想。

好像这个王为,是个什么洪水猛兽,又或者是什么天煞星下凡!

谁敢跟他对着干,下场都会很惨。

特么的,这不就是个生瓜蛋子吗?

要是在大街上碰到,都没办法确定他是不是从学校毕业了!

这种读书读傻了的邻家男孩,闫红伟从小到大不知打过多少,每个都是渣渣,不堪一击。从来都是在他的拳头下颤抖求饶。

这家伙那么拽,还不是因为自己穿了身虎皮?

以为穿了警服就是警察了?

就敢单刀赴会来跟自己谈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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